天堂地狱
[结构] 并列式。 [释义] 原为佛教语,指善人死后升入天堂,恶人死后堕入地狱。佛家借以劝善惩恶。 后借喻为苦乐不同的两种生活遭遇。 天堂:指人死后灵魂居住的美好的地方,比喻幸福美好的生活环境。 地狱:指人死后灵魂受苦的地方,比喻黑暗而悲惨的生活环境。 [出处] 南朝·宋·释慧琳《均善论》:“叙地狱则民惧其罪,敷天堂则物欢其福。” [功能、例句] 作宾语。《文明小史》八回:“我们现在只要有屋住,有饭吃,比起他们来,已经是天堂地狱,还可不知足么?” [附条] “天堂”、“地狱”。 鲁迅《拿来主义》。 [同义] “天上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