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 1987年6月17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8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规定对外债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的行政法规。 制定该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准确、及时、全面地集中全国的外债信息,有效地控制对外借款规模,提高利用国外资金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该规定不分章节,共11条。主要内容有:(1)明确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建立和健全全国外债统计监测系统,对外公布外债数字;(2)对“外债”下了定义并明确了其范围;(3)“外债登记证”的领取缴销程序及外债专用现汇帐户的开立、注销程序;(4)对违反该规定的行为的处罚办法;(5)该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6)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