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塞拉利昂外国捕捞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塞拉利昂外国捕捞立法 塞拉利昂1963年颁布、1977年修订的《海洋渔业法》规定:(1)外国渔船通过塞拉利昂领海不需许可证,船上或属于该船的任何人在领海停留时不得捕鱼或企图捕鱼。(2)任何外国渔船船主或船长,如违反上述规定,在塞拉利昂领海捕鱼,应视为犯罪,可处以不超过2万利昂的罚款或不超过3年的监禁;经公诉程序的判决,可处以不超过50万利昂的罚款或不超过5年的监禁,或二者并罚。1976年颁布《渔业(使用税)规定》中规定,凡经批准在塞拉利昂领海内捕获鱼贝类的外国渔船应缴纳使用税:在领海内捕鱼应按总登记吨位每吨付4500利昂;在领海内采集贝类应按总登记吨位每吨付75利昂。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