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埃塞俄比亚牲畜租赁责任承担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埃塞俄比亚牲畜租赁责任承担立法 埃塞俄比亚1960年《民法典》关于牲畜租赁的第2766条规定:(1)任何习惯或规定,要求佃户对偶然事件造成的所有动物的灭失,在他无过错的情况下承担责任的无效。(2)任何习惯或规定,要求佃户承担的亏损额多于其分享利润额的无效。(3)任何习惯或规定,认为出租人可在合同终止时拿走比他提供的更多牲畜的无效。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