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际会计准则10号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际会计准则10号 颁布于1978年10月《意外事项及资产负债表编报日以后发生事项》。 主要规定:(1)企业由于已经发生的意外事件可能蒙受损失时,应合理估计损失金额,在利润表中列作损失。意外收益不应在财务报表上列作收益,但应予说明。(2)资产负债表编报日以后发生的事项,能提新的证据,有助于对资产负债表编报日的财务状况作出更切实际的估计,或能证明企业全部或一部分已不适合“继续营业假定”的,可对有关资产负债进行调整。 在资产负债表编报日以后,财务报表批准之前,宣布发放的股息,应该调整所属时期的财务报表,或者加以说明。 资产负债表编报日以后发生的事项,不影响资产负债日的资产和负债状况,但将影响报表使用者作出正确估价和决策的,不必调整资产和负债,但必须予以说明。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