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柱清册
又称“四柱移交清册”或“奏销册”。 宋代以后官厅会计中报帐时编造的表册。原为官府中移交钱粮时用以办理交接的清单。在唐代已经萌芽,宋代成为定制。按四柱法编造。四柱即“旧管”、“新收”、“开除”、“实在”。旧管亦称元管,即上期结存或上任移交数;新收即本期收入或任内经收数;开除亦称已支即本期支出或任内经付数;实在亦称见在,即期末结存或移交下任数。 旧管加新收减开除等于实在。元明清各代均沿用此法。清代规定“凡奏销(奏明朝廷请予报销)必以四柱之册”。(《清会典·户部》)明、清时广泛流行于民间工商业,并赋予四柱以新的内容,除财物外,还包括资本、往来、损益等项。后逐步发展而成为中式簿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