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商标异议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商标异议书 【简介】: 商标异议书是向商标主管行政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一种文体。商标异议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都可提出异议。交送的商标异议书应备正副本各一份。它是商标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调查核实,作出裁定的依据,也是商标注册人用以保护自身商标专用权的重要文件。 商标异议书由标题、受文单位、开头、异议理由、签署和附件六部分组成。 (一)标题 即文体名称。 (二)受文单位 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三)开头 要求写清异议方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品名称,证号;对方单位名称,经过初步审定的商标编号,名称,《商标公告》登载的时间。 (四)异议理由 做到简明、精练,有理有据。 (五)签署 应包括异议人签名、盖章,异议人地址,签署时间。 (六)附件 应写清附件名称、份数和件数等。 【范例】: 商标异议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我厂(公司)使用在第________类________商品上的__________商标,已经你局核准注册,证号_______。依照《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定,对________厂(公司)经你局初步审定,列入编号第________号,刊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______期《商标公告》的______商标提出异议,请裁定。 理由如下: 商标注册人(章戳):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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