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哥伦比亚海洋渔区权益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哥伦比亚海洋渔区权益立法 哥伦比亚1970年8月8日同拉美国家签署了《利马宣言》,宣布本国对200海里海洋权的主张,明确国家有权划定海洋主权或管辖权的范围。1972年6月7日同拉美国家参加《圣多明各宣言》签字,宣布国家对邻接领海称为承袭海的区域内水域、海床和底土中可更新和不可更新的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力;国家有义务促进承袭海内的科学研究,并有权对之加以规定,而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海洋污染和保证其对资源的主权;沿海国家和无海岸国家的船舶和飞机,在承袭海内均享有自由航行、飞越以及敷设电缆和管道的自由。1991年,哥伦比亚《宪法》规定,根据哥伦比亚的法律,领空、领海、大陆架也是哥伦比亚的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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