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台湾家畜传染病防治程序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台湾家畜传染病防治程序立法 台湾《家畜传染病防治条例施行细则》第6条规定,各级主管机关依本条例第7条第2项规定调派辖内其他地区之家畜防疫或检疫人员,办理紧急防治时,依下列程序办理:(1)为应港口检疫之紧急防治,必须调用其他邻近地区之检疫人员,得迳行洽调,并副呈上级备查,受调机关不得拒绝,其调用以3日为限,如需延长,应先洽得受调机关同意或报准上级主管机关后行之。(2)调派同辖区而无隶属关系者,得迳行洽调,并副呈共同上级主管机关备查。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