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古巴共和国移民法令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古巴共和国移民法令 古巴限制华人移民入境法令。1951年7月2日颁布实施。共22条。主要规定外国人移居古巴,须缴纳古巴货币500元保证金。但古巴政府劳工部认为可能成为公众负担的外国人,可拒绝其入境。除在古巴出生或已归化为古巴公民,或为与父母、子女或古巴籍配偶团聚者以外,禁止华人移民进入古巴。华人游客或商人入境须经古巴政府劳工部批准,作为例外。已发给华人之再入境证,在发给2年内仍属有效。凡与本法令抵触之一切法律均为无效。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