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美)史密斯-利弗农业推广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美)史密斯-利弗农业推广法 (美)史密斯-利弗农业推广法Smith-Lever Agricultural Extension Act of19141914年由美国国会通过,并由时任总统威尔逊签署成为法律,目的是推动美国农业推广体系的建立。该法律授权扩大各州的推广工作,并为每个接受该法律条款的州每年拨款1万美元,另按每个州农村人口的多少增加相应的额外款项;但是该法律同时规定只有当各州从内部筹集的款项与此数相等时,各州才能从联邦政府取得这笔额外拨款。这个法律意味着由联邦政府资助的县级推广工作被纳入州的农业体系,此外,该法律还允许县一级的地方当局或私人组织提供与联邦政府相匹配的资金来支持县的推广工作。为了协调县一级的成人教育和监督联邦用于州、县教育资金的使用,美国农业部和赠地学院联合制定了一个谅解备忘录,提出: ☚ (美)哈奇农业试验站法 农业推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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