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三产业
福建农垦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比重较小,经过多年努力,正迅速崛起。1995年,全省农垦有第三产业单位3 674个,从业人员10 860人,增加值达1.12亿元,比1985年增长9.7倍。经营范围主要有商贸业、餐饮业、服务业、房地产、运输业、旅游业以及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业。第三产业的发展对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移第一产业分离出来的劳动力,增加农垦经济新增长点,加快农垦经济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商业。1978年以前,福建农垦受国家商业管理体制的限制,停留在为自身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商业,发展相当缓慢。1979年,全省农垦系统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农垦商业有了新的发展。1995年,全省农垦商业共办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经营单位和网点2 570个,拥有固定资产2 115万元,营业用地面积35 654平方米,从业人员5 893人,销售和经营收入2.2亿多元。经营范围由推销自产产品发展到经销其他系统的产品,包括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等生活资料以及化肥、农药、建材等农用生产资料和工业原料。
2.运输业。福建农垦1978年前主要为农场生产和生活服务,基本不对外营业。80年代,对本单位的运输业务进行承包经营,同时对外营业,鼓励国有、集体、个人一起发展运输业。1995年,全省农垦有运输单位和个体运输户1 074个,从业人员1 648人,有各种汽车1 100多辆,年运货量30万多吨,客运量10万多人次,营业收入5 191万元。
3.房地产开发。福建农垦有福州、将乐、同美、德化、屏南、康龙等12个农场(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建成各种商品房面积达10多万平方米,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福州市农垦农工商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立于1992年,经过3年努力,开发了先锋集贸市场和福连花苑共6万平方米商品房。先锋市场有固定摊位300多个、店面100多间。房地产投入的资金基本回笼。3年上交税金300万元,创造了约3 300万元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