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淡水养殖业
据1980年《浙江省内陆水域渔业资源调查报告》,全省内陆水域总面积为380.7千公顷,占全省陆地总面积3.7%,其中江河146. 7千公顷,外荡94. 7千公顷,水库85.3千公顷,山塘32千公顷,池塘22千公顷。全省可养鱼水面共224千公顷,其中江河18. 7千公顷,外荡75. 3千公顷,水库82千公顷,山塘27. 3千公顷,池塘20. 7千公顷。1992年实养水面共187. 44千公顷,其中外荡53. 69千公顷,水库79.65千公顷,山塘24.24千公顷,池塘27. 3千公顷。专业从事淡水养殖业劳力79 429人,兼业劳力18. 04万人。1992年淡水养殖产量达26. 68万吨,比1949年0.3万吨增产87倍,比1978年的4. 92万吨增产4. 4倍。
1.池塘养鱼。池塘养鱼是浙江淡水养鱼的主体,原先70%以上集中在杭嘉湖水网地带,1980年以后,逐渐普及到全省。70年代,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和杭州市水产科学研究所、菱湖区渔业技术推广站,着手研究池塘高产综合技术,首创池塘亩产达1 000公斤。80年代,池塘养鱼有了很大发展。到1992年,全省池塘养鱼面积达到27. 3千公顷,产量15. 56万吨,分别比1978年增加1.87倍和7. 41倍。
2. 外荡养鱼。新中国成立后,浙江以宁绍平原为重点,组织群众生产自救,恢复外荡养鱼。1960年,全省外荡养鱼水面达54.68千公顷,占外荡可养水面的83. 4%,鱼产量2. 3万吨,开创了外荡养鱼的历史最高年产量。在“三年困难”时期,不少国营养鱼场下放,集体渔场解散,加上围荡造田及养水草等影响,致使外荡养鱼急剧下降。到1965年,外荡养鱼水面仅为28千公顷,鱼产量只有1万吨,比1960年分别减少近50%和2/3。以后逐步有所回升,到1980年恢复到44.5千公顷、鱼产量1.57万吨,比1965年分别增加59.04%和57%,但仍远远低于历史最高年产量。以后由于推广了网箱养鱼和精养高产技术经验,外荡养鱼得到恢复发展,到1992年外荡养鱼面积达到53.7千公顷,鱼产量4.53万吨,分别比1980年增加20.58%和1.89倍。
3.水库养鱼。浙江省现有大、中、小水库3 450座,水库面积85.27千公顷,可养鱼面积81.79千公顷。1957年,全省水库养鱼面积3.64千公顷,产鱼65.5万公斤。以后由于水库的大量建造,水库养鱼也不断增加。1963年,全省各类水库有56.7千公顷水面养了鱼,占可利用养鱼面积的78.80%,鱼产量达到150万公斤,占全省淡水鱼总产量的4%,亩产1.75公斤。1974年,全省水库养鱼面积达到68.25千公顷,鱼产量5 309.5吨,比1963年分别增长20.43%和2.54倍。1975年以后推行了合理放养鱼种、合理捕捞等新技术,进一步促进了水库养鱼的发展。1981年,全省水库养鱼面积扩大到73.97千公顷,总产鱼8 097吨,平均亩产7.3公斤,比1974年分别增长8.39%、52.51%和40.38%。从1982年开始,又采取了网箱养鳗、养鱼、培育珍珠,多层次新品种养殖以及鱼、畜、珠联养等综合开发利用措施,更有效地实现了水库养鱼业的稳步发展。到1992年,全省水库养鱼面积达79.65千公顷,总产鱼2.21万吨,平均亩产17.74公斤,比1981年分别增长7.68%、1.62倍和1.44倍。
4. 山塘养鱼。浙江省有山塘32.25千公顷,其中可养鱼面积27.19千公顷,大多数分布在丘陵山区。1966年全省山塘养鱼面积12.37千公顷,1978年发展到14.8千公顷。1981年底,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在新昌县西郊乡和武义县要渠乡进行山塘养鱼高产技术开发研究,获得“鱼种培育、合理放养、投饲施肥、防病治病”等整套高产技术,1984年这二个乡试养的12.5公顷山塘,平均亩产达到250.35公斤,最高的武义县要渠水库6号塘亩产1 072.5公斤。这些先进养鱼技术在全省推广应用后效果显著。到1992年,全省山塘养鱼面积达到23.18千公顷,占山塘可养面积的85.24%,鱼产量38 491吨。
5.坑塘流水养鱼。浙江部份山区群众历来有在自家门口挖一个小坑,将山间溪水引入坑中用以解决生活用水、防火并兼养一点自食为目的的淡水鱼,完全是粗放式的养殖。1958年,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在临安县临安公社进行了流水坑塘养鱼高产试验,改粗放为精养,每立方米水体产鱼6.15公斤,折合亩产鱼5 332.5公斤。1976年,以后流水坑塘养鱼在一些山区有了新发展,到1992年全省坑塘养鱼面积达到531公顷,鱼产量87.30万公斤。
6. 稻田养鱼。新中国成立前,稻田养鱼主要集中在丽水地区,养殖面积约2.2千公顷,占全省稻田养鱼面积75%。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学习湖南、江西等省成功经验,于1958年作出在全省大力推广稻田养鱼的工作部署,到1959年全省推广稻田养鱼面积12.7千公顷,并从高山区发展到平原区,从养殖单一田鲤发展到多品种养殖,从传统的平板田养鱼发展到挖沟、坑养鱼。1959年以后,由于养鱼与搁田、使用农药之间的矛盾未能处理好,稻田养鱼很快退缩下来,只剩下丽水地区还有零星放养。1980年以后,在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明确了稻田养鱼“谁养、谁管、谁收益”的政策,并通过技术研究初步解决了养鱼稻田的搁田、施农药、双季稻田的“度夏”等技术问题,稻田养鱼又得到恢复与发展。到1985年,全省进行稻田养鱼的农户达23万户,放养面积24.3千公顷,放养鱼苗2.05亿尾,夏花1.03亿尾,仔口鱼种992万尾,年终实际收获面积20.49千公顷,产鱼305万公斤,亩产10公斤,比历史最高的1959年增加92.1%。1985年以后,因平原区经济结构变化,稻田兼作经济作物比养鱼效益高,不少农户放弃了稻田养鱼,但山区农民仍继续将稻田养鱼作为致富门路。1992年,全省稻田养鱼面积为14.42千公顷,产鱼1 184吨,比1985年分别减少50.95%和38.81% (表3-5-5)。
表3-5-5 淡水养殖情况
单位: 千公顷、万吨
年份 | 合 计 | 不同水域养殖面积、产量 |
面积 | 产量 | 面 积 | 产 量 |
池塘 | 外荡 | 水库 | 山塘 | 其它 | 池塘 | 外荡 | 水库 | 山塘 | 其它 | 稻田 |
1953 | 36.69 | 2.58 | 16.92 | 19.37 | | | | 1.54 | | | | | |
1960 | 78.53 | 4.49 | 25.55 | 54.69 | 18.29 | | | 2.60 | | | | | |
1970 | 130.88 | 5.27 | 9.29 | 45.84 | 62.70 | 13.05 | | | | | | | |
1978 | 146.33 | 4.91 | 9.49 | 49.22 | 70.85 | 14.85 | 1.90 | | | | | | |
1980 | 147.39 | 5.69 | 11.49 | 44.53 | 71.94 | 19.39 | | 2.39 | 1.57 | 0.77 | 0.85 | 0.08 | 0.03 |
1990 1992 | 185.53 187.45 | 22.99 26.68 | 27.91 27.30 | 52.77 53.67 | 79.53 79.65 | 21.86 23.18 | 3.47 3.62 | 13.64 15.56 | 3.93 4.53 | 1.70 2.12 | 3.07 3.85 | 0.52 0.50 | 0.13 0.12 |
7. 苗种生产。浙江历史上淡水养鱼当家品种的青、草、鲢、鳙鱼(俗称家鱼),在静水条件下,性腺虽可发育成熟,但不能自然产卵孵化。因此,长期以来,鱼苗主要依靠到长江流域自然采捕,加上活鱼运输,耗费的人力、财力很大。1958年,随着全国淡水养鱼面积的扩大,长江流域鱼苗产区采取“先内后外”的供应方法,给浙江到外地采运鱼苗造成困难,只得就地取苗,大养鲤鲫鱼。同时,致力四大家鱼苗的人工孵化的科技攻关。1958年9月,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实验生物所,在杭州获得鲢鳙鱼人工孵化的成功,获得鱼苗3.62万尾。后来,又获得鳊、草、青鱼人工孵化鱼苗的成功。到1965年,浙江鱼苗种完全实现“就地人工孵化,生产自给”,结束了到长江采运鱼苗的历史。1965—1980年,全省累计生产鱼种42亿尾,平均年产鱼种2. 63亿尾。到1992年,全省鱼种塘发展到4 943公顷,生产鱼苗 (种)65. 3亿尾,鱼苗(种) 产值达12 853. 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