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作基金会的作用
四川农村合作基金会作为农民自我服务的资金合作组织,在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中已显示出如下的作用和效果。
1.有利于集聚社会闲散资金,缓解农村资金紧缺的部分矛盾。1991年四川农村合作基金会聚资年末余额15.94亿元中,大体是5个方面:
❶村社集体股金41 443万元,占25.99%;
❷乡级单位股金5 018万元,占3.14%;
❸个人股金33 284万元,占20.88%;
❹乡财政股金2 242万元,占1.40%;
❺代管资金77 418.42万元,占48.56%,其中村社代管资金21 199万元,占13.29%。这些资金,原来分别是各个经济组织、部门和农户所掌握,数量分散,难以形成投放规模,办不了多少事情,而且相当部分在一定时期内闲置未用。基金会把这些资金集中起来用于融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资金供需矛盾。
2.有利于管好用活村社集体资金,增进农村积累。多年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管理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无论是过去采取的“队有队管”,还是以后的“社有乡管”,都没有真正解决“管不住,用不活,收不回,漏洞多”的弊端。集体资金胡花乱支、贪污挪用和浪费都十分严重,大量集体沉淀资金难以回收。建立合作基金会后,明确了资金权属,健全了民主管理机制,不但将原有的积累真正用于生产发展,而且将新的积累也纳入了合作基金会,这就从根本上堵塞了漏洞。同时又使农村资金在管理制度和使用办法上进行了改革,即变分散管理使用为集中管理使用,变暂时闲置为参与融通,变无偿占用为有偿周转使用,这就充分发挥了资金的效益,使集体资金不断增值。仅1989年全省农村共计收回各种欠款1亿多元,一些地方还采取“换据计息、以欠转贷”方式,加快了欠款的催收。到1990年,全省村社合作经济组织积累已达20.33亿元,其中现金1.2亿元,存款4.62亿元,库存物资0.44亿元,有价证券1.36亿元,固定资产原值12.7亿元。
3. 有利于增强统一服务职能,促进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完善。合作基金会把闲散的集体资金变成新的生产要素,引向高效益流动,帮助村社兴办集体企业,增强集体经济实力,有利于促使社区性合作组织承担起生产服务、管理协调、资产积累和资源开发的职能。近年来,全省合作基金会投放在春耕生产上的资金达10亿元,帮助农户购种、购肥、购药等。广汉市1990年各乡(镇)基金会用于科技兴农的资金达573万元,占集资额的59.1%,有力地支持了“吨粮田”、“双千田”的建设。巴中县通过基金会的资金服务,帮助村社兴办集体企业872个,新办工副业项目1 327个;新建集体果园317个,定植果树112万株;新建集体桑园383个,栽桑365万株。到1991年全县40%的村和61%的社有了集体统一经营项目,村社集体收入达5 800多万元,集体积累103万多元。
4.有利于按照国家计划和市场需求,引导帮助农户搞好生产和经营。合作基金会在发放贷款时,对项目的可行性一般都要论证调查,帮助农户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济核算,预测经营效益,使投资项目能符合国家和市场需要,成为最佳效益的生产和经营。合作基金会通过融资这个特殊的手段,对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分散经营中的盲目性。
5.有利于促进信用社改进工作,推动信用社深化改革。一方面,合作基金会不另设金库,它的资金仍然存在信用社。它的贷款数额小、期限短、利息低、周转快,帮助解决了农户小额、短期的资金需要,减轻了求贷者对信用社的压力。另一方面,冲破了农村现行单一的金融体制,促进了信用社深化改革。事实上,只要合作基金会和信用社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就能得到共同发展、相得益彰的效果。仅1991年上半年,全省农村合作基金会集资额净增1.7亿元,而同期农村信用社亦净增存款19亿多元。此外,由于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建立和发展,对民间自由高利借贷亦有一定的平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