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制糖
江西制糖业有悠久的历史。南北朝齐梁时期,江西民间就有从甘蔗取糖的记载。明清时期,江西制糖业日益兴盛,尤以赣南为最。清末民国初,“蔗棚”、“糖坊”遍布赣南诸县城乡,成为全国著名的土糖产区之一。抗日战争时期,赣南糖业发展达到鼎盛,全区种蔗1.67万公顷,产糖5.5万吨。
新中国成立后,江西的制糖工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成为食品工业中的一大支柱产业。1956年,江西第一家机制糖厂——江西第一糖厂,在南康县唐江镇建立,设计日处理甘蔗能力2 000吨,投产后,1957年生产机制糖2 278.3吨,标志着江西机制糖工业已经起步。从1958年开始,全省的制糖工业进入发展阶段。是年,江西第二制糖厂在赣州市蟠龙乡建成,瑞金县的红都糖厂、玉山县的玉山糖厂、东乡县的东乡糖厂、泰和县的泰和糖厂也相继建成。1960年,江西第三糖厂在赣县茅店乡建成;1962年,兴国县兴国糖厂继而建成。8家糖厂的相继建成,使江西的制糖工业初具规模,也拉动了甘蔗生产的迅速发展。1958年以前,江西种植甘蔗的品种,主要是竹蔗,每公顷单产仅30~37.5吨,甘蔗含糖分为8%~9%。为了适应制糖业发展的需要,1958年,江西引进印度331、312、台糖134等品种,逐步取代竹蔗,次年的收获产量实现了翻番。1963年,赣南区党委、行署为发展甘蔗生产,制订了甘蔗大包干超产奖励政策,大大调动了农民种蔗积极性,使第二年全省甘蔗收获面积比上年增长了61%,榨蔗量增长了85%。由于一批糖厂的建立,加上原料充足,1964年,全省机制糖产量达到15 893.1吨,比1957年增长597%。“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制糖工业停滞不前。“文化大革命”结束,江西的制糖工业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975—1978年,江西自育良种赣蔗1号、7号、8号在全省普遍推广,使甘蔗产量显著提高。由于原料充足,1978年全省机制糖产量达到24 064.4吨,比1964年增长2.56倍。1977年12月,江西省委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棉、蔗、麻、烟等经济作物生产的决定》,文件规定从1978年开始,在赣州、吉安地区实施“四定一奖”政策,即:在核定生产队应种甘蔗面积的基础上,定面积、定产量、定工业蔗交售数量、定口粮标准,超额完成交售工业蔗量给予奖励。此外,每吨工业蔗奖售化肥、免税糖的数额一定3年不变,从而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种蔗的积极性。1978—1979年榨季,全省工业蔗收获面积达1.34万公顷,榨蔗量498 426吨,分别比上榨季增长32.9%、59.5%。1981年,蔗区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后,甘蔗收获面积较上一榨季增长23%,达18 709公顷,榨糖量增长53.6%,达到939 269吨。为了适应甘蔗发展的新形势, 1983—1984年, 全省又建成了信丰、于都、万安、吉安、会昌5家糖厂, 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到1993年, 全省机制糖产量达到11 0804吨, 比1978年增长93.7%, 为江西产糖量历史最高水平。1993年以后, 由于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大幅度涨价, 蔗农负担加重, 且糖价受国际影响和走私糖冲击, 国内食糖价格偏低, 糖厂无力提高甘蔗收购价格, 致使甘蔗种植面积逐年下降, 各糖厂原料得不到充分保证, 产量徘徊不前。1995年底, 全省共有制糖企业13家,其中江西东乡糖厂, 江西第一、第二、第三糖厂日处理甘蔗能力均在1000吨以上。全省当年糖产量9.72万吨, 占全国总产量的1 .74%, 在全国排名第1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