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开展植树造林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198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以来,全省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基本形成了农田林网和综合防护林体系,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了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据统计,1995年全省有林地面积72.13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达3 633.7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9.4%,农田林网覆盖率8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29.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1平方米。全省有82个县(市、区),已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平原绿化先进县的标准。全省4 500多公里流域性堤岸绿化率达91%,2.58万公里的主干公路绿化率达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