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施“绿色证书工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农业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的指示,动员广大农民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工作,从1990年开始在广西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至1992年已在30多个县(市)广泛实施此项工程,效果十分显著。
广西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先是在荔浦县进行试点工作,经过4年努力已开办3个专业岗位(即农学、畜牧兽医、果树)9个班,574人的绿证培训,其中244人经考试、考核合格获得了“绿色证书”。
1993年11月成立了自治区农村经济技术培训领导小组,下设“绿色证书工程”办公室。13个地(市)、33个县(市)、200多个乡(镇)分别成立了绿色证书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自治区绿色证书工程领导机构审批了第二批试点县28个,其中荔浦、全州、罗城三县经农业部批准列入全国绿证工程试点县。已开设22个岗位规范,参加培训的农民2.5万多人。
举办广西“绿色证书工程”管理干部及教师培训班6期,已培训308人,组织专家教授编写绿色证书培训教材。已编写的教材有《村兽医员》、《主要家畜的饲养管理》、《主要家禽的饲养管理》、《粮食作物高产栽培技术》、《食用豆类的栽培与加工》、《蚕业》、《果树栽培》、《反季节蔬菜栽培》、《淡水养殖》、《海水养殖》、《轮机操作》等11个岗位共11套。此外,绿色证书培训与普通教育相结合,在普通初中、高中学校开展绿证培训。实行“双证”制(毕业文凭+绿色证书),提高学生素质。1992年玉林地区的8个县和南宁地区的横县已全面推开这一项工作。利用每年农忙假和每周劳动课时,集中起来学习。学校根据绿证培训的要求组织教学,并引导学生与自己的家庭产业紧密结合,深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