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北京市乡镇企业局
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主管郊区乡镇企业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❶负责起草有关乡镇企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市乡镇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制订郊区农村劳动力就业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维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
❷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乡镇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外经外贸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
❸指导和组织本市乡镇企业深化改革、完善机制,改进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加效益;监督乡镇企业财务、审计、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❹负责协调乡镇企业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综合部门的关系;为乡镇企业提供经济、技术、信息服务;指导乡镇企业服务体系、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❺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乡镇企业的要求和愿望;协调解决乡镇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❻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乡镇企业局机关设10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10个职能处室有办公室、产业指导处、财务审计处、外经处、企业管理处、科技教育处、质量管理处、研究室(法制处)、人事处、环保安全处。行政编制57名。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里6号 邮编:100029
市乡镇企业局下属单位有17个:北京乡镇企业总公司、北京市地方煤炭工业总公司、北京市乡镇企业供销总公司、北京市乡镇科技开发公司、北京城镇建筑工程公司、北京市乡镇建材工业公司、北京市先河科技开发公司、中日石材有限公司、北京市乡镇外贸纺织品工业联合公司、北京市乡镇服装工业公司、北京市乡镇科技人才开发公司、北京亚东宏商贸公司、北京市乡镇企业大厦、北京市乡镇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北京市惠新实业服务公司、北京市乡镇企业局公司管理办公室、北京市云龙工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