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农业环境污染
随着城市和工业的发展,废气、废水、生活污水的大量排放,已构成对农业环境的污染,化肥、农药、农膜等也都不同程度地对大气、土壤、水质、农作物造成污染危害。
1.工业废气。新疆城乡工业废气排放量逐年增大,1986年为863亿立方米,1995年增至1 583.55亿立方米。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降尘等对农业危害较大。城市废气向近郊农区扩散,造成作物、蔬菜、果树等减产、歉收。工业较为集中的乌鲁木齐市每年排放废气中各类有害物质达50万吨,致使市区和郊区大气环境都不同程度超过国家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仅乌鲁木齐县受城市废气污染较严重的农田面积就达26公顷。地处乌鲁木齐市区外缘邻近农田的新疆水泥厂、乌鲁木齐市化工厂、锂盐厂等固体废弃物、废气排放、事故排放都对农作物尤其蔬菜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危害。伊宁市塔什库勒克乡和汉宾乡受当地电厂、毛纺厂、皮革及造纸企业废气与烟尘污染,农作物叶片呈现白色“烟斑”,叶片枯萎、脱落;冬季农田被煤灰覆盖,积雪难以保存,造成越冬作物冻害。
目前受城市废气污染仅限于乌鲁木齐市郊及个别城镇郊区,多数农田远离城市和工矿区,废气污染问题尚不普遍。但农田大气环境受自然降尘影响较大,如和田、喀什等地浮尘天气一年高达120多天,自然降尘量大,年内月均降尘量达138.3吨,对农业大气环境及农业生产都有较大的影响。
2.农业灌溉用水污染及污灌。新疆每年排放2.2亿立方米工业废水,排放去向一般为河流、湖泊、水库以及渗井、渗坑,加上污灌等,每年约有2亿立方米废水进入农业环境。
农业环境受水污染以乌鲁木齐水磨河下游为重,由于沿河20多家工矿企业每年排入河道约817.63万吨工业废水,依靠水磨河灌溉的下游乌鲁木齐县和米泉县有0.67万公顷农田受害严重,造成农作物减产,农产品质量下降,迫使下游农民高费改用井水灌溉农田,加重了农民负担。据不完全统计,全区每年污灌面积达1.9万公顷,其中乌鲁木齐市0.92万公顷,米泉县0.63万公顷,石河子市0.33万公顷。
3.化肥污染。据对乌鲁木齐市郊蔬菜生产情况调查,化肥施用水平较高,一些菜田亩施化肥60公斤,个别达80公斤。经测试,叶菜类产品中硝酸盐氮含量较高,不宜生食。
4.农药污染。据1986年对乌鲁木齐市郊蔬菜农药污染调查:1985年和1986年乌鲁木齐县生产的大白菜,其农药检出率分别为100%和66.67%;蕃茄两次检出率分别为34.78%和54.55%,并发现有1个样品敌敌畏含量超标,蔬菜已受到有机磷农药的污染。
5.地膜污染。由于地膜残留于土壤中,影响土壤通透性和作物根系的正常生长发育,严重的可造成土壤板结。据岳普湖县资料,在连茬的地膜棉田种植小麦,因废地膜残留,使小麦出苗率减少12.4%,亩产量减少31公斤,全县少收小麦1 55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