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农村个体、私营经济
50年来,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经历了发展、限制、再发展几个阶段。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推动了云南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到1997年,全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的营业收入达到806.7亿元, 占全省乡镇企业营业收入的58.5%;总产值602.9亿元,占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的58.2%,农村的个体私营经济已经成为云南乡镇企业最快、最活的经济增长点。
通过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到1995年,在全省农村多种所有制固定资产中,国有占25.6%,集体占55.7%,个体占13.9%,私营占1.4%,联营占0.7%,股份合作占2.6%,合资占0.1%,农村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固定资产比例为81.3:18.7,展现出以公有经济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与多种经营形式相互交错的发展趋势。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优化和资源的深层开发,农村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仍将保持主体地位;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也将更加活跃;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新型联合经济和经营组织形式将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