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必须与农村改革的进程紧密结合 (五)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必须与农村改革的进程紧密结合1983年, 黑龙江省的农村改革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自1983年全省农村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土地承包到户, 分户经营, 扩大了农民的自主权, 克服了以往管理过分集中、劳动 “大帮哄” 和分配平均主义的弊病, 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他们想要发展生产, 要靠勤劳致富, 选择先进的生产工具的愿望非常强烈, 于是出现了竞相购置农业机械的新局面。农村改革12年来, 全省农民用于购买农机具的投入资金, 每年以2亿多元的速度增加。小型拖拉机每年以3.4万台的速度递增, 由改革前1982年的4.6万台, 猛增到1995年的41万台, 增长了近10倍。58.8千~73.5千瓦的大型轮式拖拉机, 1994年和1995年, 每年以1 000台速度增长。 但是, 在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初期, 由于经验不足, 没有很好地考虑人、机、地的有机结合,忽视农业机械的作用, 土地承包时, 见地分一条, 一家分几块, 甚至几十块, 加上作物繁杂, 形成 “花花田”致使过去多年形成的以大型机械为主体的耕作制度荒废了, 土壤得不到深耕、深松, 犁底层打不破,造成新的土壤板结, 耕层变浅, 理化性能变坏, 粮食产量连续几年徘徊不前。为了解决这个矛盾, 全省各地因地制宜, 从实际出发, 采取了一些措施: ❶实行连片种植。有的县市在推行土地联产承包时, 就考虑到大机械的因素, 在不改变土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前提下, 相对集中, 实行区域轮作, 连片种植; ❷实行 “五统一”, 即在土地分散经营的同时, 由村合作经济统一组织协调, 做到统一组织机械作业, 统一安排作业顺序, 统一作业质量标准, 统一收缴机耕费; ❸实行自愿插组, 以机械为轴心, 形成人机地三联合的合作组, 统耕统种, 分管分收; ❹采取家庭农场的形式, 在那些人少地多、机械力量较强的边远地区,创办开发性的家庭农场, 使人机地的结合有一定的适度经营规模。总之, 这些办法, 都贯彻了省政府提出的 “宜统则统, 宜分则分” 的原则, 使家庭经营激发起来的农民积极性和大型农业机械的优越性紧密结合起来, 为提高规模效益、劳动效益和技术效益摸索出了一条路子, 使粮食产量得到了提高。特别是1990年, 黑龙江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 开展了 “铁牛杯”竞赛活动, 省政府制定了大型农业机械更新补贴政策, 狠抓机械深松、深翻, 加强农业的基础建设, 当年全省粮食总产就登上了200亿公斤的台阶。在这以后的5年里, 由于充分发挥了大型农业机械的作用, 全省粮食总产平均每年以10亿~15亿公斤的速度增长, 到1995年已经登上325亿公斤的新台阶。1995年, 黑龙江省县一级农业机械修造厂共86家,有84家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造。全省92家农业机械公司, 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有75家, 占总数的81%。改革给一些频临破产的企业带来生机, 绥化市农机修造厂在产权制度改革中一厂变六厂, 除铸造厂外, 全部扭亏为盈。事实说明, 搞改革与推行农业机械化不是对立的, 二者在互相促进中, 相得益彰。 ☚ (四)机械化生产与科研、修造、培训、供应、资金管理等协调发展 第二节 农业机械化经营管理 ☛ 000072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