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财务管理制度改革
中国农业银行恢复后实行“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办法;从1983年起,又实行了利润留成制度。在此基础上,从1987年起改为按人员、业务量、利润各占40%、30%、30%的比例来核定利润留成,即实行4: 3: 3利润留成。同时改费用指标管理为按成本费用率管理,使基层行的费用开支与各项收入挂起钩来,扩大了基层行合理开支费用的自主权。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银行从1988年开始率先试行财务包干和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三包一挂”,即包国家宏观调控任务,包资金效益,包上缴利润,实行综合考核与留利挂钩。进一步明确了系统内上下行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对于完善内部经营机制,培育企业意识,调动各级行和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起到了明显作用。1988年全省农业银行实现利润6 164万元,1989年实现利润12 093万元,1990年虽受国家利率政策多次调整因素的影响,仍实现利润1 4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