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薪柴
黑龙江省林地资源丰富, 薪炭林年产量可达2 229.2万吨 (以新材标准计算), 折合标准煤1 273.8万吨, 其数量之多, 居全省各种生物能源之首, 也是开发利用潜力很大的农村能源资源。薪炭资源由于受采集条件的限制, 开发量比较少, 一般占薪炭资源产量的25%左右。其中薪炭林资源, 开发利用占薪柴开发利用总量的96.6%。其他薪柴开发利用极少, 仅占薪柴开发利用总量的3.4%。薪柴资源分布与农村人口分布呈反相关系, 人口愈密集的地区薪柴资源愈少, 反之愈多, 使薪柴产供与需求不协调。全省有17个市、县森林资源丰富, 其薪柴产量占全省总薪柴可开发量的57.34%。而当地人口只有68万人, 占全省农村人口总数的3.98%, 致使大量可开发薪柴得不到合理利用。为了充分开发利用薪柴资源, 解决农村薪柴供需矛盾, 林业部门加大了薪炭林营造力度, 到1990年全省薪炭林保存面积30.2万公顷, 其中人工培育薪炭林面积有28.5万公顷, 占薪炭林总面积的94%, 仅人工培育的薪炭林每年产鲜薪柴413万吨。薪炭林的树种主要是灌木柳, 有短序松江柳、蒙古柳、蒿柳、卷边柳,部分地区栽植白柳和杨树等。1995年全省新栽薪炭林9 700公顷,从1985—1995年11年间,平均每年都新栽薪炭林9千公顷左右,在永续地为农村提供着薪炭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