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群众卫生工作及疾病控制
陕甘宁边区政府十分重视卫生宣传教育和医药卫生工作, 在普遍开展群众性卫生运动中, 机关、学校、工厂、部门和乡村, 先后都建立健全各自的卫生公约和制度。医务人员同群众结合, 军民合作 (军队和地方政府), 共同联防搞好卫生运动。1939年1月, 边区第一届参议会通过了《建立边区卫生工作保障人民健康》案, 提出提高人民卫生知识, 注意公共卫生, 在较大城镇设立药房防治疾病, 培养卫生干部和破除迷信, 取缔巫神等五项措施。
陕甘宁边区政府还发出 《关于保护母亲和儿童的决定》等条例、命令, 提倡爱护母亲和儿童, 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边区政府及各县政府下设保育科、区乡村设保育干事, 加强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开办保育人员训练班, 创办延安托儿所, 后扩建为陕甘宁边区战时儿童院。毛泽东题写了 “耐心的培养小孩”, 林伯渠写了 “新的战士在孕育中”, 吴玉章写了 “培养我们的新生力量”, 作为保育院全体人员的座右铭。中央妇委曾于1941年1月12日在杨家岭礼堂召集保育工作会议, 各托儿所所长及与保育工作有关的医科专家与党政军各机关各学校财政经济领导人员80余名到会, 专门研究保育工作问题。在物质生活极端困难的条件下, 保证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