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调整和恢复阶段的农村经济收支1963—1965年
黑龙江省农业生产经过调整, 逐渐得到恢复。1965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达到24.93亿元, 比1962年增长11.5%。其中种植业增长7.7%,牧业增长40.3%; 粮豆薯总产量由1963年的698万吨增加到883万吨, 增长26.5%, 恢复到1958年878万吨。农业总产值24.93亿元, 比1958年增加1.98亿元, 农民人均收入达到71.60元, 与1958年持平。农业投入, 1965年为55 512万元, 比1958年增长30.6%。其中用于种植业生产投资54 743万元, 占投资总额的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