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经济发展战略
怀柔县紧紧围绕“人口小县资源大县建成经济强县”的战略目标,制定了“依托首都,发展县城,辐射平原,带动全县”的战略。
(1) 以县城建设为龙头,带动平原村镇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农村城市化。新中国成立前,怀柔县城面积仅0.7平方公里,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属农村小镇。1982年,怀柔县城面积发展到2.4平方公里,人口3万,14米宽的街道有3条,全长5公里。1983年本着“规划要强化,建筑多样化,管理具体化,城镇园林化”的原则,开始以旧城改造为重点进行城镇建设。到1995年,总投资15亿多元,建成了一座花园式的新兴卫星城。城区面积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近8万人。城内街道宽敞,宾馆、商场、饭店林立,邮政、电信和水、电、气设施配套,具全国县级一流水平。城区建筑造型各异,错落有致,其整体色调、体量、高度、造型与周围自然环境协调一致。城区“四季常青,三季有花”,公园、雕塑、凉亭、环岛、喷泉点缀其间。县城绿化覆盖率55.3%,人均占有绿地77.2平方米,被誉为“京郊一枝花”、“京郊明珠”。怀柔城已经成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成为开放型现代化县城。
平原6镇的集镇建设开始起步。起步区实现了“七通一平”,集镇绿化总面积36公顷,建起了6座机关办公楼和3座教师住宅楼,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山区乡镇在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中心村建设的同时,对生产生存条件恶劣的自然村采取整体搬迁。1990—1995年,已有4个行政村、60多个自然村的2万多人口迁出,下山落户。
(2) 以平原为龙头,带动山区经济,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平原耕地多,生产条件好,是粮食副食品主产区,粮、菜、油的种植面积分别占全县的61%、96%和92%;粮、菜、油、果、猪、蛋产量分别占全县的71%、97%、94%、53.3%、59%和75.4%。山区工业向平原转移。1995年,在平原办的工业企业占全县工业企业的97%,产值占99.1%。1995年底,山区9乡镇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7.3亿元,财政收入4000万元,农民人均劳动所得1 848元。
(3) 以县直经济为龙头,带动乡村经济,形成合理的经济层次。1995年全县有10个县直属单位,经济收入超亿元,县直工业固定资产投入10.6亿元,占全县投资总额的58%,县直经济提供的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县的60%。县直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农村经济。1995年,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50.4亿元,纯收入10.3亿元,其中乡级总收入17.3亿元;乡级财政收入1亿元。
(4) 以工业为龙头,带动其他行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在工业发展上,采取“县直工业要大上,乡镇工业要强上,村办工业积极上”及“大中小、高中低一齐上”的战略措施,抓发展,上规模,上水平。1995年,三级工业总投入5.1亿元,工业固定资产达到22.4亿元,工业企业708家,职工总数5.4万人,工业产值53.1亿元,收入41.6亿元,利润1.8亿元。
龙头产业的工业高速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商饮服务业企业,使二、三产业在县域经济中比重提高,经济结构改善。1995年国内生产总值的一、二、三产业构成为16.1%、52.0%、31.9%,农村国内生产总值的一、二、三产业构成为27.8%、46.5%、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