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林木保护
1.林业病虫害防治。新中国成立前,有关上海林业病虫害的文字记载很少。新中国成立后,林木生产上为害较大的病虫害有刺蛾、天牛、吉丁虫、榆跳象、油桐尺蠖等;果树上的病虫害,主要有缩叶病、果蠹虫、卷叶虫、梨木虱、葡萄黑痘病等;桑树上的主要虫害有桑天牛、桑毛虫等29种,病害主要是桑芽枯萎病。
50~60年代,上海主要采用农业防治和喷洒农药相结合的办法。农业防治主要是通过每年冬季翻耕土地,改变越冬病虫的生活环境来杀灭;及时清园、修剪虫枝病叶僵果,降低病虫基数。当时喷洒的农药有烟草石灰水、六六六、敌百虫等。70年代,市林业站建立,负责指导全郊区林业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并开始建立林业病虫的预测预报。当时对林业病虫的防治仍采用老办法,但使用的农药已改用乐果、磷胺、马拉松等品种,以降低药物的残留量。到80年代,上海市林业病虫防治检疫站建立,郊区十个县也陆续建立林业病虫测报点和观察点,还培训了一批林业植保员,从而扩大了病虫测报的范围,进一步加强了对病虫的防治工作。在这一时期,防治害虫的手段较多,如以虫治虫、以菌治虫、灯光诱杀、农药杀灭等;防治病害,主要用石硫合剂、多菌灵等药物。进入90年代,先后在崇明县、浦东新区和松江县建立病虫害测报点,加强对病虫害发生的预测预报;推广病虫防治套袋技术,降低果实受病虫危害程度;加强对外来植物的检疫,将有病虫危害的苗木控制在苗圃地内并进行病虫防治。
2.林业病虫检疫。1956年,上海市植物检疫站建立。1958年,开始按《国内植物检疫试行办法》,对调运的林业苗木实施检疫检验。1979年8月,上海市林业站建立后,由其负责抓林木的病虫害防治的检疫工作。1985年2月,专门建立上海市林业病虫防治检疫站,统一管理全郊区林业病虫的检疫工作,实施产地检疫、国内调运检疫、国外引种检疫、隔离种植观察以及林果桑病虫测报防治等,使林业病虫的检疫工作得到了加强。
3.森林防火。1988年12月,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上海市政府批准成立市护林防火办公室。这是上海有史以来首次建立的森林防火管理机构。1988—1996年,上海市护林防火共投入399万元,在松江县林场、崇明县东平林场等林场设立防火无线电中继台2座,配备森林消防车2辆,修建了8座防火物质储备库、3座防火瞭望台、防火公路6公里、蓄水池1座等防火基础设施。
根据上海的气候特点和森林火警发生的情况,市政府确定每年的11月至翌年的4月为上海的护林防火期,7~8月为“四旁”树木和沿海防护林的防火重点期。1988—1996年,上海郊区没有发生过森林火灾,但发生火警15起,造成损失1.1万元;其中13起是发生在1995—1996年内,并都发生在松江县林场,是因游客吸烟和“清明”节上坟烧纸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