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中国成立后的种植业
1. 四大粮食作物生产。四川的粮食作物种类繁多,作为大宗的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玉米、红苕四大作物为主。水稻、小麦视为细粮,自来是城乡人民喜爱的主食。小麦在新中国建立后,逐步变为农民群众乐意种植的粮食作物。玉米、红苕视为粗粮,新中国成立后作口粮用的日渐减少,广泛用作饲料。除此而外,洋芋(马铃薯)、豌豆、胡豆、大豆、各种杂豆,以及大麦、燕麦、荞麦等作物均有生产,不过种植面积和产量多少不一,以洋芋、豌豆、胡豆较多。
四大作物的生产发展主要情况是:
(1) 水稻。四川气候特点是春早、夏长、秋雨、冬暖,雨热同季。大部分稻区的土质为泥性较重的紫色土,保水保肥力强,宜于水稻生长发育。除高原、高山地区外,凡有水源的地方无不适宜种植水稻。盆地内年降雨量大都在1 000毫米以上,而且大部分集中在水稻生长季节的 5—8月;稻区内的年平均温度在14—20℃,常年积温大大超过水稻生长季节所需积温;年日照为1000—1 400小时,东部偏多,西部偏少,4—8月水稻生长期内的日照占全年日照总时数60%以上。这些自然条件,给水稻生长发育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川栽培水稻, 向以一季中稻为主。新中国成立后, 为了满足增产水稻的需要, 曾两次掀起大种双季稻的高潮。早在1937年, 即有泸县、合川等地的双季稻品种试验。新中国成立初期, 仅限于川东南长江河谷地带少量种植。从1956年起大力提倡种植, 双季稻面积由0.53万公顷猛升到1957年的59.7万公顷,结果早、晚稻合计亩产仅259公斤。1958年继续种植54.9万公顷, 亩产也不过438.5公斤。这是四川种植双季稻的第一次高潮。但中稻因面积减少, 整个水稻大量减产, 相比之下得不偿失。因此许多地方不愿种植双季稻, 到1961年双季稻面积剧烈下降, 仅5万公顷, 局限于川东南长江河谷地带种植。1971年起人们又旧事重提, 借鉴湖南、江苏、浙江大量发展双季稻的经验, 忽视本地主客观条件, 在1972年以后几年间, 双季稻种植面积又扩大到13万—53万公顷不等, 1975年达到55.5万公顷。结果, 还是由于两季稻的产量不如一季中稻高的原因, 第二次高潮依然由热变冷, 最后仍局限于川东南长江河谷地带种植。至1990年,全省双季晚稻面积降至4.4万公顷, 产量仅21万吨。在不适宜区域用行政命令强行扩大双季稻增产水稻的路子, 实践一再证明是行不通的。农民认为发展“稻稻麦”、“稻稻油”的一年三熟制, 不如“稻麦”、“稻油”一年两熟制的效益好。四川省委、省政府经过周密调查, 省委书记深入基层多次与干部群众座谈, 认为中稻可靠, 大有潜力。1977年省委提出“主攻中稻, 因地制宜地发展双季稻”的方针, 明确了水稻生产的主攻目标, 也指出了发展双季稻的方向。省委还在川西坝子的温江县作了定点调查, 强调主攻中稻, 不硬性推广双季稻, 争取中稻一季亩产超过400公斤。1977年温江全县以中稻亩产415公斤的好收成, 打开了四川商品粮主产区走高产稳产的路子。这一年仅川西的23个商品粮基地县因主攻中稻, 54.4万公顷中稻产稻谷400万吨, 平均亩产486公斤, 当年为国家提供了商品粮765万吨。1977—1990年的14年间, 全省中稻面积保持在293.3万公顷左右,亩产由300公斤上升到484公斤, 总产量由1 246万吨上升到2205万吨, 增长了76.95%。
进入80年代, 四川人口增长和经济建设日益发展, 迫切需要稻米增加。鉴于四川冬水田多, 又以中稻为主。从热量条件分析, 除少部分热量最佳的稻区可发展双季稻三熟制外, 相当一部分稻区两熟有余三熟不足, 中稻收后至小春播种前, 有60天左右的光热水土资源未能利用, 如在中稻收后蓄留再生稻, 可以弥补这个空白。1986年以后,省政府决定在气温较高的地方,提倡蓄留再生稻。并组织农业院校、科研单位探讨再生稻高产的路子。再生稻是在头季中稻收割时,蓄留稻桩,在高稻桩节位上的休眠芽培育出幼苗,使其生长结实,再收一季稻谷。但要求头季中稻使用生长期较短的品种,并须增施一次促芽肥,虽然不再育秧插秧,但受气温影响大,部分气温临界区丰欠很不稳定。1990年全省蓄留再生稻的收获面积达到34.5万公顷,亩产86公斤,总产44.3万吨。产量高的地方,亩产可达150公斤左右,不失为增产稻谷的一个好途径。
(2)小麦。小麦生产在四川,受到与水稻生产同等重视。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人口增长,发展小麦生产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全省小麦播种面积,由1949年的100.7万公顷,上升到1990年的222.1万公顷,增长了1.2倍;产量由100万吨上升到702万吨,增长了6倍;亩产由66公斤上升到211公斤,增长了2.2倍。
四川各地普遍种植小麦。除甘孜、阿坝两州是春麦区外,其余地方均属冬麦区。头年10—11月播种,次年5月收获。春麦区的亩产远不如冬麦区高。新中国成立前,四川农民认为小麦瘦田,亩产很低,面食不经饱(不耐饥),交租不收麦,全省小麦面积最多不过127万公顷,产量不过128万吨。新中国成立后逐步推广普及了小麦良种,经过数次换代,化肥供应增多,亩产提高,小麦可以抵交公粮,国家又提高收购价格,因而刺激了农民种植小麦的积极性,小麦面积和产量得以成倍增长。
(3)玉米。玉米被四川农民当做粗粮看待,认为是一种“风调雨顺增点产,一遇灾害垮下来”的庄稼。50年代,毛泽东同志强调养猪问题时指出:“大搞饲料生产,有各种精粗饲料,看来包谷是饲料之王”、“要把包谷升到主粮的地位”,强有力地推动了玉米生产发展。70年代以后,全省玉米种植面积保持在140万公顷以上,最多的1979年达到183.3万公顷, 产量突破545万吨大关。直到1990年,玉米产量达678万吨,创新了历史最高水平。
由于人民温饱问题基本解决,进一步要求吃饱吃好,改变食物结构,需要从食物中增加动物性蛋白,而玉米是很好的精饲料,可以转化为畜产品,提供更多的动物性蛋白。加之医药业、酿酒、副食品加工等业的发展,都要求大量增加玉米的商品量,这就促使玉米生产加快了发展步伐。全省自1971年大面积推广杂交玉米以来,玉米亩产大幅度提高,由1971年的139公斤,上升到1990年的264公斤;总产量由297.5万吨,上升到678.6万吨。
(4)红苕。在温饱问题没有解决前,红苕一直是四川山区人民的“半年粮”。党和政府对于发展红苕生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力争扩大种植面积和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特别是在田少土多的丘陵、山区,狠抓红苕生产,以发挥旱地作物优势。红苕也是养殖业的好饲料。新中国成立初期,全省种植面积突破历史纪录, 一跃上升到113万—120万公顷;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超过133万公顷,最高的1958年突破180万公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四川省委一再强调发展红苕生产对四川农业来说,事关重大,总结了“早栽,厚土,堆堆苕;良种,施肥,高温窖”14个字的红苕抗旱高产一条龙经验,在全川普遍推广。70年代末80年代初发生连续干旱,实行“水路不通走旱路”,广种旱粮红苕、玉米,灾年取得了大增产。四川红苕产量,1952年为163万吨(折合原粮),1990年上升到332万吨,增长了1.04倍。
2.经济作物。四川经济作物和经济林果种类繁多。有的已集中大批量生产,对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起到了明显的作用;有的零星分散,还没形成大宗的商品生产,处于就地生产就地消费的自给状况。经济作物关系农民经济收入,影响大者有棉花、油菜籽、甘蔗、烟草、苎麻、黄红麻、蔬菜、水果、茶叶、蚕桑等。
(1)棉花。四川的棉花生产,新中国成立后几经起伏,种植面积和产量变化较大。新中国成立初的四五年,面积徘徊于15.3万—26万公顷之间,产量1.5—5.0万吨。1955—1981年,每年基本保持在26万公顷左右,产量除三年困难时期减少到5.0万吨以下外,最高的1967年曾达16.9万吨,产量少的1956年也有5.3万吨。1982年,四川植棉面积经国务院批准调减,集中在简阳、仁寿、遂宁、中江、三台、乐至、安岳、巴中、平昌等20个县种植,面积保持在11.3万—13.3万公顷之间,产量减少。到1990年,产量升至11.5万吨,仍未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经多年不断改进,亩产上升幅度比较突出。1949年全省平均亩产皮棉7公斤,1984年上升到64公斤,1990年为62公斤。
(2)油菜。四川省油菜生产不断增长,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提高收购价格,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油菜生产出现了新的局面, 已成为农民经济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四川油菜历年产量冠全国,加工产品多达数十种,食品、化工、纺织、医药业中都有广泛用途。它又是兼有用地养地性能的作物,农民乐意种植。党和人民政府制订了一系列奖励政策,鼓励农民发展油菜生产。1979年全省油菜籽产量突破50万吨,至1990年增加到127.9万吨。除供本省消费外,近10多年来,每年调出的食用植物油数量多达10万吨以上。新中国粮、棉、油生产统计见表3-2-2。
表3-2-2 新中国粮、棉、油生产统计(1949—1991年)
单位: 面积万公顷、亩产公斤、总产万吨
(3)甘蔗。四川糖料作物以甘蔗为主。50年代末从东欧引种甜菜,先后在川东和川西北高原种植,效果均不佳。甘蔗生产集中在沱江、岷江、渠江、长江、安宁河流域的150个县,种植面积在万亩以上的有米易、会东、宁南、江津、合川、铜梁、大足、云阳、丰都、渠县、资中、资阳、简阳、富顺、宜宾、南溪、隆昌、眉山、犍为、仁寿、遂宁、南充、德阳等23个县。1952年全省仅有蔗田3.4万公顷,到1990年扩大至4.9万公顷;产糖量由1949年的56.9万吨升至1990年的238.6万吨。在安宁河流域,由于日照长,昼夜温差大,甘蔗亩产有高达10吨以上的。
(4)烟草。新中国成立以来,四川对烟草生产的指导方针是:一方面扶持原有的晒烟生产,一方面积极发展烤烟。新中国成立后晒烟输出量锐减,基本属于自给性生产,其面积、产量已分别由抗日战争时期的2.7万公顷、3.6万吨,降为1962年的0.6万公顷、0.5万吨。以后由于省内市场的需要,逐步回升,1990年又恢复到2.1万公顷、3.7万吨。
四川省种植烤烟始于1936年,当时引进美国烤烟在新都烟草改良场试种。1939年又建示范场于郫县,并划定郫县、温江、新都、什邡等8县为烤烟推广区,共种98.7公顷,建烤房102座,产烤烟90.4吨。到1949年,全省烤烟面积约2 000公顷,产量1 500吨。新中国成立以来,1952年烤烟面积达到3 666公顷,产量3 250吨。1958年起面积逐步扩大,由4.3万公顷扩大到1990年的7.7万公顷,产量由5.9万吨上升到9.8万吨。70年代以来,大面积推广的烤烟品种有红花大金元、K 32、NC82、NC89、G28等。此外,在达县、万县地区,还生产一种“白肋烟”,自70年代初推广,现年产2.5万吨,烟味香醇,燃烧良好,已成为卷烟厂不可缺少的配料。
(5)麻类。四川麻类生产,以苎麻为大宗。因民用、工业用以及外销需要,政府重视苎麻生产,多方扶持。1952年,在大竹、渠县、邻水、铜梁、合川、綦江、江北、巴中、武隆、叙永、古蔺、珙县、筠连、达县等20多县,种植苎麻1.07万公顷,产麻0.7万吨。1962年面积减少到5 000公顷,产量仅有0.3万吨。1964年以后又逐步回升,至1985年达到1.8万公顷,产量1.6万吨。此后几年外销量日增,价格疯长,每公斤青麻售价高达20多元。因此在主产县大竹,一时间万商云集,争购苎麻,每亩麻产量高的可收入三四千元不等,刺激农民扩大种植,挤占粮田,无法制止。1986年全省苎麻面积猛升至5.5万公顷,产量3.2万吨;1987年再升至9.7万公顷,产量8.2万吨,创空前未有的纪录。随后,国际市场转疲,1988年苎麻生产开始下降,但仍有面积6.6万公顷,产量6.7万吨。到1990年,因市价大跌,面积再降至2.3万公顷,产量减少到2.7万吨。
大麻生产,历来局限于川西坝子的温、郫、新、灌、双、彭等县。由于它的生育期较长,影响水稻迟栽,且单产低,难以大面积推广。1952年,全省种植面积7 333公顷,总产量0.6万吨,亩产仅52公斤。在以后的30多年中,种植面积最多为1.2万公顷(1966年),产量0.94万吨。1984年以后,逐步被黄、红麻取代,面积缩小到700—1 400公顷,产量只有1 000吨左右了。
黄麻生产,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川种植约2 000公顷,产量0.17万吨。黄麻与红麻的形态特征、生理特性、环境条件要求、栽培技术等都很相似,习惯上以黄红麻并称,实际上红麻亩产高,质量好,因此得以迅速推广。至80年代,红麻在全省已基本取代了黄麻及大麻的地位。1985年黄、红麻面积共有7.9万公顷,产量达到29.5万吨。其中黄麻的面积、产量已很微小。此外,尚有苘麻、亚麻、剑麻栽培,但都零星分散,不成批量生产。苘麻已濒于绝种。
(6)蔬菜。四川蔬菜花色品种之多,名列全国前茅。以成渝两大城市为中心,已形成两种不同类型的常年专业性蔬菜基地。成都地处平原,蔬菜基地大都分布在近郊,耕作精细,复种指数高,花色品种多,有蔬菜88个种类,350多个品种,单产水平一般每亩4 000—5 000公斤;重庆是个山城,又受两江的限制,蔬菜生产分布在中远郊区,多与粮食或经济作物轮、间、套作,生产大宗菜和特产菜,旺淡季节供应比较正常。其余中小城市、郊区农民都有种菜习惯。从品种看,莴笋、萝卜、大葱、小白菜、甘蓝等,可以周年供应;菜豆、豇豆、黄瓜、苤蓝、芹菜、韭菜,一年可供两季,供应期延长。攀枝花市、西昌市的早菜生产(如早番茄、早青椒、早黄瓜、早菜豆),可以超前两三个季节供应外地。80年代引进地膜栽培后,提供了有利于周年生产蔬菜的条件。近几年来,四川蒜薹多外运“三北”(华北、东北、西北)。一些加工菜如涪陵榨菜、南充冬菜、宜宾芽菜、成都大头菜等,销往全国,全省蔬菜面积,已由1957年的31.3万公顷,发展到1990年的63.7万公顷。
(7)蚕桑。栽桑养蚕,自来是四川农家的重要副业。养蚕多,需要栽桑多,往往形成桑、粮争地,于是出现栽“四边桑”、“大行桑”的种植方式,这就缓和了争地的矛盾。新中国成立以来,四川养蚕业有很大发展,中间也有起伏。1949年全省桑蚕茧产量0.49万吨;1978年栽桑1.7万公顷,产茧5.09万吨;1984年栽桑面积增至5.5万公顷,特别是在平坝、丘陵地区,几乎无处不栽桑,产茧量突破10万吨;至1990年,栽桑面积为9.6万公顷,产茧高达13.26万吨。
(8)茶叶。茶叶生产,新中国成立后,四川省为了满足边销、内销、外销需要,人民政府鼓励茶农垦复和改造老茶园、荒茶园,1952年全省茶叶产量达到9 400吨。1953年前,在灌县、雅安改建和新建了茶叶试验站,在各主要产茶县设立茶叶技术推广站,扩建和新建茶叶加工厂,改进加工技术,采用机械加工,代替手工操作。1956年,茶叶产量增至1.65万吨,超过历史(宋代)最高产量1.5万吨的水平。1958年以后几年,受到“大跃进”极“左”的影响,茶叶生产遭到严重破坏,1962年产量降到8 600吨。“文化大革命”中,茶叶生产徘徊不前,直到1975年产量仍停留在1.5万吨以下。70年代中期,大搞联办茶场,在宜宾地区广泛开发新茶区和开荒种茶,解决了粮茶争地的矛盾,茶叶生产取得了突破性进展。1975年,全省茶园发展到9.1万公顷,产量增至1.77万吨,再创历史新纪录。1985年,茶园面积达到10.9万公顷,产量增至5.25万吨,为1949年产量0.46万吨的11倍多,其中内销、外销的细茶3.16万吨,出口红茶1.5万吨。到1990年,茶园面积为10.5万公顷,产量5.75万吨,其中细茶4万吨,占总产量的69.6%。
1975年以前,四川茶类单一,粗茶(主要是边茶)多,细茶少。从1974年开始,实行稳粗增细的方针,开展商品基地建设,规划邻近少数民族地区的宜茶县,建立12个边茶生产基地县,以保边销;在川东南适宜地区发展红茶,建立外销红茶基地县14个。初制边销茶分南路边销(主销西藏、青海、甘孜州)和西路边销茶(主销阿坝州)两类。全省名茶品类,经评审鉴定的有:蒙顶甘露、蒙顶石花、万春银叶、玉叶长春、峨蕊、龙门茶、竹叶青、青城雪芽、景星碧绿、翠屏银针等10种。
(9) 水果。新中国成立后,四川果树种类、品种迅速增加,产量、质量不断提高。比较突出的是柑橘、苹果、梨类。柑橘生产,由新中国成立前以红橘为主(1936年全川红橘占橘类80%—90%),转到以甜橙为主,柑橘产量由1952年的5.05万吨,发展到1990年的90.15万吨;苹果产量,由1952年的0.05万吨,发展到1990年的6.29万吨;梨,由1984年的8.19万吨,发展到1990年的10.59万吨。
柑橘,自70年代以后,利用丘陵地区的荒山、薄土、空地联办果园,形成集中成片的柑橘生产基地。如井研县周坡区经过10多年的经营,已发展连片的乡办、村办、组办、联办果园379个,1990年仅柑橘一项产量即达6 000吨;开县长沙乡、南充石硅乡、井研周坡区已成为四川的柑橘集中产区。在品种上,江津鹅蛋柑(锦橙),奉节华盛顿脐橙,江安罗伯逊脐橙,蓬溪柚,梁山柚,垫江柚,金堂的大红袍红橘,荣县、万县的椪柑,都是目前省内的名品。从70年代起推广了联拱沟窖、硅窗袋室内贮藏、留树保鲜等技术,初夏市场上仍有鲜广柑供应。80年代末,开始有计划地建设长江中上游柑桔带,四川省沿长江上游的16个县列入了建设规划。至1990年,在新建果园、改造旧果园、培育无病毒苗木、兴建水利、修筑道路等方面,都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梨的生产,新中国成立初全省约有100多万株,产量约1.5万吨,产梨县160多个。苍溪梨汁多味甜,是川梨中的一大名品。白梨分布在金川、丹巴、泸定、汉源、西昌、简阳等县。金川雪梨、汉源雪梨汁多味浓,最受消费者欢迎。
苹果生产,1952年全省仅有500吨。因栽培不得法,大都产量低,品质差。从60年代起,进入稳步发展阶段,开始注意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到1974年,全省苹果树已增至3 500万株。因各方面的工作未跟上,导致果树衰败,80年代保留2000万株左右。目前,全省苹果品种有100多个,著名的有金冠、元帅、红星、红冠、新红星、富士、秦冠、辽优等。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种植业1949—1995年
新中国成立后, 黑龙江省农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随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 科学技术措施的推广应用, 特别是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在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使全省种植业生产有了很大发展。40多年来种植业生产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恢复生产阶段 (1949—1952年)。经过土地改革后, 深受压迫和剥削的劳苦农民翻身得解放, 实现了 “耕者有其田”。党和人民政府及时引导农民走“组织起来, 发展生产” 的道路, 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 建立起各种形式的劳动互助组织, 解决了贫苦农户缺劳力、缺牲畜、缺农具的困难。同时, 开展爱国丰产运动, 动员农民多开荒、多种地、多上粪、多铲趟、多打粮支援抗美援朝战争。与此同时上调农产品收购价格, 从而促进了种植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到1952年总播种面积达到641万公顷, 其中粮豆薯面积602.6万公顷, 公顷产量1 335公斤, 总产量803万吨。与1949年相比, 总播种面积扩大12.6%, 粮豆薯面积增加11.1%, 单位产量提高25.2%, 总产量增长39.7%, 为种植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2.较快发展阶段 (1953—1958年)。经过三年恢复, 从1953年开始, 进入 “一五”计划时期。这一时期的种植业生产, 是按照 “一五”计划的要求进行的。为了完成 “一五”计划, 省委、省人民政府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 主要有:
(1) 继续调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1953年对粮食、油料、生猪等收购价格大幅度上调, 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比上年提高20.9%。1954年经济作物又提价33.1%。1956年末和1957年又调整了部分粮食、经济作物的收购价格。从1953—1957年, 5年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上升24.4%。
(2) 实行优惠的农业税收政策。1953年8月, 政务院发出 《关于1953年农业税收工作的指示》, 明确规定, 根据国家的需要和农民生产发展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征收公粮的指标数字, 并坚决实行 “种多少地,应产多少粮, 依率计征, 依法减免, 增产不增税” 的公平合理、鼓励增产的负担政策。三年内农业税征收指标稳定在1952年实际征收的水平上, 不再增税。对因受灾减产和有特殊困难的地区和农户实行 “灾害减免”或 “社会减免”。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政务院制定的这些优惠税收政策, 促进了种植业的发展。
(3) 在生产技术上推广 “等距宽播、间苗保苗、分期追肥” 的肇源丰产经验; 推广新式畜力农具8000多台 (件), 小麦、亚麻普遍实行平播密植, 一般增产20%~30%; 推广甘肃96、麦粒多、合作4号、合作6号、克强、克壮等耐锈抗锈品种, 基本解除了锈病威胁, 提高了小麦产量; 推广改粗放耕作为精耕细作, 改善农作物内部结构(压缩低产作物, 扩大高产作物), 改单种为混种, 改大垅为小垅, 改玉米扣种趟种为埯种等五项改革措施, 改善了农作物结构, 提高了耕作栽培水平。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 种植业生产得到较好发展。到1958年, 总播种面积达到700万公顷, 其中粮豆薯面积625.6万公顷, 公顷产量1 402.5公斤, 总产量878万吨。与 1952年比较, 总播种面积扩大9.2%, 粮豆薯面积扩大3.9%, 单位产量提高5%,总产增加9.3%。
3.陡然下跌阶段 (1959—1962年)。195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 《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 根据 《决议》精神, 黑龙江省迅速掀起了人民公社化的高潮, 仅用一个多月时间, 到9月末, 就全部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 一些地方盲目追求人民公社的规模和公有化程度。有的县只建几个人民公社, 甚至一个县只建一个人民公社; 公社内部提倡 “按需分配” 的方式, 实行工资制和粮食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 把社员全部或大部分生活包下来, 大办公共食堂, 男女老少都到食堂吃饭; 公社推行“兵营式”的生产、生活方式, 实行“组织军事化, 行动战斗化, 生活集体化”, 把农村劳动力组织起来, 公社无偿平调农村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大办工业、大办水利、大炼钢铁, “共产风”盛行, 特别是随着农业 “大跃进”运动的高涨, 又刮起了 “瞎指挥风” 和 “浮夸风”。加上1959—1961年连续三年的严重自然灾害, 全省粮食极度紧缺。在农村, 人们普遍采食野菜、野果或用包米瓤、苞米叶、豆皮、稻稗、榆树皮等做代食品,人们体质瘦弱, 很多人患浮肿病和干瘦病。大牲畜也因缺草缺料, 膘头下降, 死亡率高, 大牲畜头数由1958年的203.3万头减少到1962年的182.4万头。由于大牲畜挽力下降, 头数减少, 不得不减少对粮食增产有重要作用的生产措施, 甚至有的地方撂地, 使种植业生产遭到严重挫折。1962年总播种面积为652.9万公顷,其中粮豆薯面积576.2万公顷, 粮豆薯公顷产量1 012公斤, 总产量582.5万吨。与1958年相比,总播种面积减少6.7%, 粮豆薯面积减少7.9%, 单位产量下降27.7%, 总产量下降33.6%。
4.调整恢复阶段 (1963—1965年)。为了扭转种植业生产严重下降的局面, 省委根据中共中央有关文件精神, 先后制定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试行稿)》、《关于清理一平二调账目坚决退赔的规定 (试行稿)》、《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 的补充条例 (草案)》及《黑龙江省农村人民公社社队规模调整规划 (草案)》等文件,下发各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整风整社运动, 集中力量解决对农业生产破坏大的 “共产风”、“瞎指挥风”、“浮夸风”、“命令风”、和“干部特殊化风”, 使“五风”有了很大的转变; 对规模过大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进行了调整, 确定了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集体所有制, 80%的生产队实行了以产计酬, 20%的生产队实行了 “三包一奖”, 使生产队内部的平均主义有所克服; 开放农村集市贸易, 允许社员发展家庭副业和手工业生产; 调减粮食征购任务和农业税负担;对不按政策规定抽调社队的一切财物和劳动力, 认真清理, 坚决退赔; 开展“农业学大寨”和学习甘南县太平大队的群众运动, 大搞农田基本建设, 除涝面积比三年前增加36.35万公顷,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也大幅度增加; 对灾区贫队发放无息贷款和短期贷款。由于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 种植业生产得到较快恢复。1965年总播种面积达到709.97万公顷,比1962年扩大8.7%, 粮豆薯面积达到654万公顷,比1962年增加13.5%, 粮豆薯公顷产量1 350公斤,比1962年提高33.3%, 总产量883万吨, 比1962年增长51.6%, 恢复到1958年水平。
5.曲折发展阶段 (1966—1976年)。经过几年调整,种植业生产得到恢复, 但又开始了延续十年的“文化大革命”。“文化大革命”期间, “左”倾思潮泛滥。各级农业机构被撤销或陷于瘫痪, 干部被下放劳动, 种植业生产处于无政府状态; 从城市到农村, 到处批判“唯生产力论”, 叫喊 “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 “割资本主义尾巴”, 取消或减少社员自留地, 限制社员经营家庭副业, 把农民到市场出售自己生产的鸡蛋、蔬菜等都当做“资本主义自发倾向”加以批判; 关闭农村集市贸易, 切断农民同商品、市场的直接联系; 在 “农业学大寨” 运动中,推行一套“左” 的做法:
❶人为地制造阶级斗争, 许多干部和群众被当做“敌人”进行残酷斗争;
❷不断地变革生产关系, 刮起扩社并队的 “穷过渡” 风, 在收益分配上搞“一拉平”, 侵犯了富队的利益;
❸批判“工分挂帅”、“物质刺激”, 取消 “按劳分配” 的原则, 推行所谓的“大寨工分”, 群众叫它“大概工分”, 致使那些劳力强、技术高、劳动贡献多的社员得不到应得的报酬, 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 广大农民主要依靠发展生产维持生活, 对这些“左”的做法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抵制。他们依靠自己的劳动, 改善生产条件, 并采用先进农业技术, 使种植业生产在极端困难情况下取得一定发展。1976年总播种面积达到802.8万公顷, 比1965年扩大13%,粮豆薯面积达到707.4万公顷, 比1965年增加8.1%,粮豆薯公顷产量1 590公斤, 比1965年提高17.7%,总产量1 122.5万吨, 比1965年增长27.1%。
6.持续高速发展阶段 (1977—1995年)。结束“文化大革命”后, 拨乱反正, 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改革开放, 中共中央于1979年公布实行了 《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1980年批转各省、市、自治区第一书记座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纪要, 1982年批转了 《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纪要》,1983年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 的通知, 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 《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 使全省种植业有了新发展。
(1)粮食产量突破1 500万吨大关 (1977—1985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 纠正“文化大革命”在农业方面“左”的错误,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制定的方针政策, 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省委、省政府采取的重要措施有:
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3年初, 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到1985年, 农村98%的生产队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国营农场兴办各类家庭农场13.7万个, 承包耕地面积占国营农场总耕地面积的84%。这种责任制把个人的劳动报酬与劳动成果紧密结合起来, 调动了农民和农场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❷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 降低粮食收购基数。根据国务院决定, 1979年全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的提价幅度为20.2%, 其中粮食统购价格从1979年夏粮上市起, 提高20%, 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价50%。同时, 从1979年起, 对原定的征购基数作了几次核减, 相应地扩大了粮食超购加价的比重。
❸调整农作物结构。根据 “决不放松粮食生产, 积极开展多种经营” 的方针, 对农作物内部结构进行了调整: 一是调整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比例,适当压缩粮食作物的比重, 扩大经济作物的比重; 二是调整粮食作物内部的比例, 扩大水稻、大豆、小麦面积, 压缩谷子、高粱、玉米和杂粮面积。
❹增加物质投入。1985年, 化肥施用量达到199.7万吨, 比1977年增长1.3倍; 大中型拖拉机达到90 306台, 比1977年增长1.3倍, 小型及手扶拖拉机达到150 112台, 比1977年增长11.3倍; 农用汽车达到12 970辆,比1977年增长1.5倍。农村农业生产总投入达到28.47亿元, 比1977年的12.41亿元增加1.3倍。
由于采取以上措施, 1983年总播种面积达到860.7万公顷, 其中粮豆薯面积723.5万公顷, 粮豆薯公顷产量2137.5公斤, 总产量1 549万吨, 首次突破1 500万吨大关。1984年总播种面积为862.2万公顷, 其中粮豆薯面积735.5万公顷, 粮豆薯公顷产量2 430公斤, 总产量1 757.5万吨, 再创历史最高水平。1985年种植业生产遭到严重自然灾害, 粮食生产仍获得较好收成, 总产量达1 430万吨。经济作物也得到较大发展, 1985年, 经济作物面积达到88.96万公顷, 比1978年增长1倍多, 经济作物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比重, 也由1978年的5.3%上升到10.4%。
(2) 粮食产量登上2 000万吨新台阶 (1986—1990年)。粮食产量突破1 500万吨后, 国家对农业投资减少,农产品合同定购价格和市场价格差幅拉大, 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上涨, 农产品成本升高, 农业生产效益下降, 物质投入减少, 致使种植业生产出现新的徘徊局面。1986年粮豆薯总产量1 776.3万吨,1987年为1737.6万吨, 1988年为1751.2万吨。为了扭转种植业生产徘徊局面, 省委、省政府采取许多有效措施, 主要有:
❶制定 “科技兴农”方案, 开展以小麦、水稻、玉米、大豆四大作物为主的 “丰收计划”活动。要求以 “丰收计划” 为龙头, 带动种植业全面发展。1988年和1989年各落实 “丰收计划”200万公顷, 1990年落实223.7万公顷, 其中133.3万公顷, 由省、地、市、县组织集团技术承包, 采取 “现有技术, 综合组装, 坚持标准, 规模推进” 的方法,重点推广选用良种, 科学施肥, 小麦、水稻、玉米、大豆四大作物综合高产技术, 保护地栽培技术, 农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生物制剂应用技术等增产措施。良种覆盖面达91.5%, 四大作物综合高产技术推广154.5万公顷, 其他技术措施累计推广1 333.3万公顷次, 对种植业增产起了重要作用。
❷调整种植业结构。1990年省政府提出 “三扩一稳” 的种植计划, 主要是扩大总播种面积, 扩大粮豆薯种植面积,扩大玉米、水稻等高产作物面积。1990年总播种面积比1989年扩大10.57万公顷, 粮豆薯面积增加15.8万公顷, 玉米增加26.5万公顷, 水稻增加6.9万公顷, 小麦和大豆面积大体与1989年持平, 谷子、高粱和小杂粮面积均有不同程度减少。
❸增加农业投入。1989年农业贷款12.4亿元, 比上年增加2.4亿元; 农民自筹资金12.9亿元, 比上年增加4.3亿元;化肥施用量248万标吨, 比上年增加18.4万标吨。1990年, 省、地 (市)、县三级财政向农业倾斜资金1.1亿多元; 发放农业贷款13.4亿元, 比上年增加1亿元; 农民自筹资金17.6亿元, 比上年增加4.7亿元;农村合作基金会融资额达1.55亿元; 化肥施用量183.6万吨 (实物吨), 比上年增长18%; 农用薄膜3.3万吨, 比上年增加54.2%。
❹改善种植业生产条件。1989年, 省政府组织开展 “耕地培肥计划达标竞赛”和 “铁牛杯”、“黑龙杯” 竞赛。通过竞赛活动, 1990年, 全省农肥施用量比上年增长15.7%,秸秆还田和绿肥种植面积也都比上年增加。全省更新大中型拖拉机1 795台, 大型农机具875台, 联合收割机379台。全省农田水利建设完成土方2.5亿立方米, 比上年增加5 000万立方米, 新增水田8.26万公顷, 除涝面积13.33万公顷,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33万公顷, 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07.8万公顷, 比上年增加5.45万公顷。
❺稳定政策, 深化改革。坚决贯彻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 积极推广 “双保制”、互助农场、连片种植、合作基金会和生产技术服务组织等成功经验, 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对贫区实行核减粮食定购任务, 增加农业贷款等优惠政策。同时, 组织有关厅、局重点包扶贫困县, 使灾区、贫区种植业生产发生了较大变化。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 再加上气候条件有利, 1990年种植业生产获得空前大丰收。全省总播种面积855.8万公顷, 其中粮豆薯面积741.9万公顷, 公顷产量突破3 000公斤大关, 达到3 300公斤; 总产量登上2 000万吨新台阶, 达到2312.5万吨。甜菜、亚麻、烤烟等经济作物也都获得较好收成。
(3)粮食产量更创2 500万吨新水平 (1991—1995年)。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农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切实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 各级党委、政府把农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推广法》, 把发展农业生产纳入法制轨道, 坚持省长抓 “米袋子”、市长抓 “菜篮子”、“一把手”亲自抓农业、层层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坚持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 层层抓基点、抓示范区,点上突破、面上推进, 从强有力的领导机制上,保证和促进了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八五”期间, 省委、省政府对种植业生产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建立健全了农业技术推广的运行机制。1989年以来, 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过程中, 逐步形成了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运行机制。
❶坚持农科教结合, 在重点技术项目上搞突破。把农业生产、科研、教育和市县、国营农场的技术力量结合起来, 成立农业专家顾问组, 围绕农业发展和四大粮食主产作物生产开展调查研究和咨询活动。如在玉米生产上, 组织10个市县参加的 “千万亩玉米、亩产千斤” 的高产攻关, 提前一年完成了5年的攻关目标, 并总结推广了玉米综合高产技术模式、玉米地膜覆盖模式、玉米育苗移栽模式等技术经验。针对大豆重、迎茬问题组织全省性技术研讨, 开展中外合作。推出大豆永常模式、兴福模式、垄三技术模式; 水稻生产坚持推行旱育稀植技术基础上, 总结推出了超稀植技术、抛秧技术和盐碱地种稻、寒地种稻技术。小麦生产推广讷河、克山农场小麦高产栽培模式。在较大范围实施大豆、小麦、玉米和水稻四大作物的生产技术规程 (地方标准), 把推广的新技术纳入标准化运行机制。
❷坚持政技物、责权利相结合, 在重点技术项目上搞规模推进。在实施丰收计划和集团承包过程中, 坚持政技物结合, 责权利结合, 党委、政府纳入主干线直接抓技术推广, 市(地)、县委书记亲自抓点, 亲手种“三田”, 党委、政府统筹安排农业资金、物资, 有关部门划拨专项资金、物资、保证了各项技术的顺利实施,从而改变了技术推广工作零打碎敲、小打小闹的状况, 形成了综合技术、科学组装、多方配合、规模推进的新格局。
❸坚持抓了农业技术推广与提高农民科技素质相结合, 普及农业科学技术。各地广泛深入开展了农业广播电视教育, 绿色证书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每年都组织大规模的科技之冬和科技大集活动, 采取集中讲课、广播电视讲座, 印发技术资料、召开现场会、参观示范田等多种形式, 把科学技术送到千家万户, 增强了农民科技意识和接受先进技术的能力。为适应农业发展需要, 不断加强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建设。形成了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龙头, 乡(镇)综合服务站为纽带, 以村级服务组织为基础,以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为补充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加快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农业科技贡献率已由 “八五”初期的35%, 提高到40%。这是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再创新水平的关键所在。
❹加强了农业法制工作, 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纳入法制轨道。1993年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布了《黑龙江省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重新修订发布了 《黑龙江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全省各地通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各项法律法规, 并对农作物种子市场,农民不合理负担、土地承包纠纷, 削减技术推广系统事业费等方面问题开展了执法检查活动, 查处违法案件多起, 保护了农民和技术推广部门的权益, 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逐步完善增加农业投入的运行机制。“八五” 期间新建商品粮基地县19个, 糖料基地县5个, 五年间国家给黑龙江省基地建设投资4 760万元。地方配套投资6 885万元, 三江平原、松嫩平原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达3.16亿元。这是建国以来国家对黑龙江省农业基础建设投资最多的时期。为改变土地荒硬瘦的状况, 在全省开展了耕地培肥计划, 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和农业机械化工程活动, 省财政每年拿出3200万元, 采取以奖代投方式, 形成了国家、地方、集体、农户共同向农业增加投入的运行机制。据统计, 每年吸引地县财政、集体和农户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近5亿元。全省有机肥施用量不断增加, 水田面积保持每年近7万公顷 (100万亩) 的速度增长。防洪防涝能力增强, 大中型农机具更新改造步伐加快,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八五”期间, 省财政共拨5 00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县级技术推广中心完善配套建设, 乡 (镇)综合服务站建设, 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和优质农产品开发。五年间全省建设乡 (镇)综合服务站728个, 占乡镇总数的60.2%; 建立种子专业村610个; 建立14个玉米制种基地县和10个大豆良种生产基地县。全省种子部门供应粮豆种子能力达1.4亿公斤。
由于采取上述措施, 到1995年总播种面积达到864.7万公顷, 其中粮豆薯面积750万公顷, 粮豆薯公顷产量3 456公斤, 总产量达到2 592.5万吨(259.25亿公斤)再创历史新水平。1995年同1990年相比全省粮食总产增长28.28%, 比全国同期增长2.36%, 高出25.92个百分点, 居各省市前列。经过1995年春涝、伏秋干旱、早霜等严重自然灾害考验,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已形成了2 500万吨的综合生产能力。蔬菜、经济作物、果树等多种经营生产都取得了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