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明村寨建设
贵州的文明村寨建设活动,是在制订和实施乡规民约的基础上开展起来的。1979年10月,全省出现第一个开展建设文明村寨活动的村——关岭县法那寨。
1982年,省里成立了“五讲四美三热爱”工作小组,各地也相继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在全省城乡普遍开展了“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即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共产党的活动。这一活动内容广泛,步步深入,由以治理脏、乱、差为主,到以建设文明村寨、文明单位为主。1982年,各地开始抓文明村寨建设的试点工作。1983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设文明村寨的活动普遍展开。1984年,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农村工作部、省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建设文明村寨活动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把建设文明村寨的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具体部署,定期检查,加强领导。文明村寨建设的基本内容是:抓思想教育,治旧变新;抓文化科学,治愚变智;抓环境卫生,治脏变净;抓社会秩序,治乱变安;抓生产发展,治穷变富。各地围绕这一基本内容,狠抓落实;把发展“五好家庭”、“五好社员”、“双文明户”作为建设文明村寨的内容;对工农共建文明村寨也开始了探索。有的地、市、县还召开了命名表彰会或现场会,命名表彰了 一批文明村寨。到1984年底,全省县以上命名的文明村寨有400个。但农村文明村寨建设还是整个精神文明建设的薄弱环节,遵义全专区只有四个县命名了一批文明村寨;全省经县以上党委、政府命名的文明村寨只占全省村寨总数的2%。针对这种情况,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采取措施,使文明村寨建设有了新的进展,军民共建、工农共建活动也有了新的发展。三五三五厂、贵阳车辆厂等单位同附近村寨开展的共建活动,效果很好。
1987年4月,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贵州省文明村镇建设的意见》,指出文明村镇建设发展缓慢,水平不高,而且很不平衡。《意见》对全省文明村镇建设进行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规定县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正式命名的文明村镇,应具备下列六个方面的条件:抓组织建设,领导服务好;抓经济发展,物质生活好;抓思想教育,精神面貌好;抓文化科学,人才培养好;抓社会秩序,村风民风好;抓环境卫生,村容村貌好。各地根据《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开展了文明村镇建设活动。罗甸、铜仁等县专门召开会议,讨论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建设的问题。贵定、开阳、息烽、清镇、长顺、赤水、平坝、松桃、独山等县总结了文明村镇建设的经验,在全县加以推广。龙里县召开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会议,要求各级党政领导机关抓好文明村镇的巩固、提高和发展,并把这项工作列入乡级干部的考核内容,还决定建立文明村镇奖励基金。为了提高文明村镇的水平,各地还根据省里提出的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文明村镇的具体条件。经过努力,1987年文明村镇的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年底统计,全省已有70个县(市、区)命名的文明村镇2 100多个。
1989年,贵州省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1990年《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中提出:要坚持文明村镇的命名、升级申报制度,加强档案管理,逐步使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朝着经常化、制度化发展。
贵州的文明村镇建设经历了一个由点到面、由低到高、由自建到共建、由单项活动到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过程。由于它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因而促进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了农村的改革和经济发展,推动了农村教育、科技、文化等事业的发展,对树立农村良好的社会风尚起了重要的作用。贵阳市郊区的三江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这个村每年吃国家返销粮2万公斤,农民人均收入不到百元。1981年以来,村党支部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使昔日的穷山村变成了一个初步富裕文明的新山村。全村粮食产量从1980年的15万公斤上升到1989年的42.5万公斤;1989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979万元,人均收入820元。95%的人家住上了新房。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达99%。几年来,全村无偷盗、无超生。爱国家、爱集体;学雷锋,树新风;尊老爱幼,扶贫帮困蔚然成风。
目前,全省已有6个村和集镇受到国家建设部表彰,22个村和集镇受省人民政府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