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引进国外贷款
对外借款也是黑龙江省农业利用外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通过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补偿贸易贷款。贷款对黑龙江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起到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后到1995年底, 农业开发项目已引进国外贷款超10亿元人民币。
1.多边贷款项目。指国际金融组织提供的贷款,如世界银行、亚洲银行以及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等组织提供的贷款项目。
(1) 中国北方草原与畜牧发展项目。1981年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 申请了第一笔农业贷款, 用于实施 “中国北方草原与畜牧发展项目”。项目贷款总额2 870万个特别提款权,每年收取1%服务费, 包括宽限期10年, 50年偿清贷款。国家财政部、农业部把其中1 075.8个特别提款权, 约折合人民币3802.02万元, 转贷给黑龙江省安达、富裕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使用。黑龙江省安排配套资金人民币1 350万元, 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主要以劳务折算) 人民币1 949.38万元, 项目总金额达到7 101.4万元人民币。项目区包括3个县的3个国营种畜场、3个集体畜牧场、3个乡镇。总人口29 832人, 土地面积8.3万公顷, 其中草原5.8万公顷, 占69.4%。项目实施前有奶牛5 428头, 羊10 398只。项目从1981年7月执行, 到1989年底完成。经过8年努力, 建设人工和半人工草场2.3万公顷, 种植青贮玉米5 600公顷, 围栏草场1.1万公顷,建设畜舍33 043平方米, 建青贮窖40 023平方米, 购置机械设备734台 (套), 聘请国外专家18人次前来指导, 派出27人次到国外考察, 12人到国外培训。项目区草原建设成效显著, 亩平均产草量提高2倍;饲料生产基地实现了机械化; 打草场每万公顷拥有割草机84台, 搂草机38台, 捆草机18台, 机收青贮和机收牧草面积都达到90%以上, 机械种草率达到100%; 养畜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舍、窖、塔、库以及 “3场1路”建设配套。牲畜稳定发展, 生产性能不断提高。1989年底, 项目区奶牛存栏10 954头, 比1980年增长101.8%; 平均奶牛单产奶4 467公斤,比1980年提高14.5%; 牛奶总产量1989年达到23 987吨, 比 1980年增加 185.8%。1981—1989年,项目区累计提供商品奶145 077吨, 使乳品厂增收1 581万元, 国家增加税收880万元。项目区人均收入也成倍增长, 1989年总收入4 171万元, 人均收入701元, 分别比1980年增长3.3倍和4.6倍。项目投资的内部收益率为21.3%, 投资回收期为12.5年。
(2) 黑龙江农垦项目。1981年初, 经国家批准,确定利用世界银行贷款, 在黑龙江垦区开荒20万公顷项目。1983年3月, 中国代表团在华盛顿同世界银行就项目贷款和信贷协定评估报告以及采购设备招标事宜进行磋商, 达成了 “黑龙江农垦项目”协议。贷款总金额7 000万美元, 其中硬贷款(有息)2 500万美元, 软贷款 (无息)4 500万美元。贷款主要用于购买大型农业机械设备和有关附属设备。共购入大型拖拉机453台, 联合收割机200台, 自走式割晒机90台, 农具1 686(件), 粮食干燥设备2套, 运粮汽车60辆, 冷藏汽车5辆, 还购进一批科研、勘测、管理设备。国内配套投资2.6亿元人民币, 用于水利、道路、桥涵、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到1988年底, 共开荒20万公顷, 如期组建了二道河、鸭绿河2个国营农场, 扩建了20个分场和45个生产队, 完成了与开荒配套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初步建成了抗灾能力强, 经营规模合理、基础设施完善、技术设备先进、劳动生产率较高的国家级商品粮基地。
(3) 黑龙江省商品材基地建设项目。1985年9月5日, 中国驻美国大使韩叙代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同世界银行签订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发展用材林基地项目。贷款总额1 403.8万个特别提款权 (当时折合1 389.5万美元,3 890.66万元人民币)。国家配套资金5 620万元, 地方林业自筹资金4299.5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达到13 810万元人民币。项目至1991年底结束。完成商品林营造面积6.57万公顷; 通过栽针叶保阔叶等措施, 增加2.5万公顷人工、天然混交林和复层林。各基地森林总蓄积量增加3.8%。修筑林区公路551公里, 架设输电、通讯线路774公里, 购置各种设备730多台 (套)。
(4) 世界银行第二个农业教育项目。1985年,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学校, 通过国家农牧渔业部, 转贷世界银行第二个农业教育项目贷款43.55万美元, 黑龙江省畜牧局安排62万元人民币配套资金。贷款中设备费定为40.73万美元, 进修费1.08万美元, 专家费和前征费为1.74万美元。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学校利用该笔贷款引进比较先进的教学、科研设备43个品目, 156台 (套), 1985年末设备到货, 1987年全部投入使用。
(5) 世界银行农业支持服务项目。1993年3月16日签订贷款协定, 7月16日项目启动。这是国家为扶持黑龙江省农业发展而安排的使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贷款额为219.6万个特别提款权, 相当于301.9万美元。国内转贷年利率为4%, 贷款期15年。首批安排的农技项目有省级和宁安、肇州、五常、克山、富锦5个县级共6个项目点。每个县级项目含10个乡级农技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仪器设备购置、人员技术考察与培训。
(6) 世界银行贷款畜牧业支持服务项目。黑龙江畜牧业贷款项目是中国农业支持服务项目贷款中的一部分, 是由国家财政部担保并作为债权人负责财务管理, 由农业部组织实施的贷款项目。旨在加强为农民提供支持服务的机构建设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项目使用期为20年, 包括6年宽限期, 年利率为4%。1993年项目启动, 项目总资金为7 335万元人民币,其中世行贷款为582万美元。项目区包括省级项目、牡丹江、齐齐哈尔、松花江、绥化4个市 (地), 宁安、穆棱、富裕、杜尔伯特、木兰、尚志、肇东、望奎、安达9个县 (含46个乡), 共14个项目单位。1995年项目区土木建筑工程全部竣工, 物资设备采购基本完成, 技术人员的国内、外培训, 国外考察及国外专家聘请均已到位。经过几年的项目建设, 畜牧业服务机构总体服务功能得到了加强。
(7) 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项目。项目于1994年开始实施, 总投资2.7亿元人民币, 利用世界银行贷款1.6亿元人民币。计划在全省19个县 (市) 的139处林场建成19片商品材基地, 利用4年时间完成7万公顷长白落叶松丰产林的营造任务。
2.双边贷款项目。不包括国际金融组织的对外借款项目。
(1)洪河农场项目。是根据国务院1979年9月颁发的《开展对外加工准备中型补偿贸易办法》有关规定, 向日本日绵株式会社贷款, 在同江市境内开垦2万公顷荒地, 建立现代化洪河农场, 以开垦地生产的大豆偿还贷款的补偿贸易项目。1980年1月19日,中、日双方在有关合作开发洪河农场的基本协议书上签字。同时还签订和交换了关于贷款的协议、长期大豆贸易合同和购买洪河农场所需机械设备的议定书。议定书规定, 日方贷款总额1 350万美元, 中方自1981年11月至1986年4月, 向日方偿还大豆6万吨,每年交货1万~1.4万吨。
洪河农场利用日方贷款, 采购美国万国公司3588型拖拉机30台, 986型拖拉机20台, 1460型联合机42台, 圆型喷灌机7台, 各种农具198台 (套), 还引进了粮食烘干和交通、通讯设备。经过5年建设,1984年已开垦荒地2.7万公顷, 建成现代化国营农场。由于新荒地大豆达不到出口标准, 已由老农场代交6万吨大豆, 偿清日方贷款。
(2) 日本政府“黑字环流”贷款项目。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 1989年为垦区引进日本政府“黑字环流” 贷款1 200万美元, 用于垦区开发建设。同时,黑龙江省农工商贸易公司法人代表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投资公司签订协议, 转贷日本政府“黑字环流”贷款14.9亿日元, 用于发展黑龙江省大豆出口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