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历程
1949年以来,宁夏良种繁育推广体系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1.组织群众自评、自选、自繁、自推阶段(1950—1953年)。50年代初期,农业由个体农民分散经营,良种主要以地方品种为主,靠农民自选、自用。宁夏建设厅、种子公司良种繁育组组织农技人员调查征集农作物优良品种,并发动农民在田间进行穗选和场选,组织群众异地换种。小麦推广品种主要是碧玉麦、五爪龙等。宁夏省各级农业部门号召并组织互助组和个体农民,实行种子预约繁殖,并在各农业社、互助组建立留种田制度。各生产队都建立了选种委员会,领导和组织群众选种。1951年,宁夏平原选留小麦种约1 399.5万公斤,选水稻种子约740.4万公斤,选糜种约128.20万公斤,选谷种约35.26万公斤。当年小麦穗选、场选、去杂去劣占农户总数的90%左右,收购的碧玉麦、五瓜龙等麦种纯度达95%。在当时种粮短缺的情况下,为防止农民吃种、卖种,各县选种机构改为种子保管委员会和种子保管小组。中卫、吴忠、贺兰等县以自然村为单位,订立了保管公约,建立了保管检查制度,有些县组织了妇女选种,中卫县有妇女选种组67个,吴忠县参加选种的妇女占女劳动力的85%。
2.建立国营种子示范场阶段(1954—1958年)。1952年宁夏开始建立国营良种示范场,承担良种示范和良种繁殖工作。1954年,建立省农业试验场1个,县示范繁殖场8个,即中卫、中宁、宁朔、金积、贺兰、平罗、惠农、蹬口县示范繁殖场。当年统计,这些示范繁殖场及农业试验场共引进并繁殖小麦新品种碧玉麦91公顷,甘肃96号6.67公顷,占各场小麦面积的91%,产种量19.58万公斤,占各场小麦总产量的90.2%。除各场自留种外,向社会提供良种16.83万公斤,种植641.07公顷。示范场是当时良种示范和繁殖推广的主要机构。
3.“四自一辅”阶段(1958—1977年)。1958年4月,农业部在北京召开全国种子工作会议,确定种子工作方针为:“自繁、自选、自留、自用、辅之以调剂”(简称“四自一辅”)。根据这一方针,1959年6月底,由自治区农业厅主持,在永宁县召开了全自治区第一次良种现场会。会议以王太堡农业试验场和王太公社王太大队,养和公社养和大队第4生产队为重点,参观了碧玉麦、幼土屯、磨巴兰、碧玛1号小麦良种繁殖区和品种试验,交流了建立良种繁殖区和种子基地的经验,以及繁殖高质量种子的方法。在60年代,全自治区基本形成了“县县有繁殖场、社社有种子队、队队有留种田”的良繁体系,自繁为主,调剂为辅,群众性的选留种、串换良种普遍开展,各县均因地制宜地采用不同方式繁育良种,如中卫县建立了1个良种繁殖场和6个公社种子预约繁殖队,繁殖良种,供全县生产队留种田用种。
宁夏南部山区生产条件较差,生产水平低,以公社为单位建立种子队基本上没有推开,仅在川地和水地生产条件较好的生产队建立了种子田。据1964年统计,全自治区小麦种植面积26.66万公顷,其中宁夏平原7.33万公顷,宁南山区19.33万公顷;共建立小麦种子田1.39万公顷,其中宁夏平原0.8万公顷,宁南山区0.59万公顷;全自治区共选小麦种2 467.7万公斤(块选2 198.7万公斤,穗选269万公斤),其中宁夏平原11个县市选种2 013.8万公斤(块选1 749.9万公斤、穗选263.9万公斤),占小麦总选种量的81.6%,宁南山区7县共选487.45万公斤(块选465.8万公斤,穗选21.9万公斤),占19.4%。在宁夏平原,块选种子纯度一般在85%—90%左右,穗选种子纯度一般在95%左右,种子工作的发展对1965年自治区小麦产量创历史高产纪录起了很大作用,使全自治区小麦产量达2.13亿公斤。
进入70年代中期,在“四自一辅”种子工作方针的指引下,宁夏平原各县市良种繁育体系又有新的发展,一批集体所有制的公社良种场、大队种子队和生产队种子田建立起来了,一个以种子革命为中心,大搞“三田”(试验田、种子田、高产田)活动的群众性良种选育、试验示范也开展起来了。至70年代末,初步形成了以良种场为骨干,公社良种场(队)为桥梁,生产队种子队为基础的三级良种繁育体系。在开始推广杂交玉米和杂交高粱时,自治区组织提纯亲本,繁殖亲本;各县组织配制杂交种。一般选择条件较好的国营农场、良种场、原种场进行,再供大田用种。
4. “四化一供”阶段(1978—1993年)。1978年,国务院国发〔1978〕91号文件要求加速健全良种繁育体系,尽快实现种子“四化一供”(种子生产专业化、种子质量标准化、种子加工机械化、品种布局区域化,以县为单位组织统一供种),并明确提出“四化一供”是种子工作的方向。在这个大方向的指导下,自治区以搞好服务为宗旨,逐步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种子繁殖体系,即自治区原种场繁殖原种,县良种场繁殖良种,种子基地(种子专业户)提供大田用种。杂交种的亲本繁殖及提纯复壮工作由自治区种子公司负责,每年制杂交种约666.67公顷。其中杂交玉米约533. 33公顷,逐年扩大玉米制种面积,年生产杂交种200万公斤,达到玉米种自给有余。常规种子繁殖及提纯复壮工作,以县为单位,建立繁种基地。全自治区共建立一级种子基地6 667公顷,年生产各类农作物种子3 500万公斤,占全自治区总用种量的35%。从1978年开始,逐年对主要农作物采取“三圃”提纯复壮进行原种生产。1994年,“三圃”面积已达593公顷,其中穗行圃20公顷,穗系圃40公顷,原种圃533公顷,年生产原种200万公斤。通过原种生产的种子一般都增产5%—10%,杂交种增产15%以上。这一阶段,各级种子公司都有了一批较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良种繁殖体系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