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吸收外商投资的产业导向
为引导外商投资方向,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北京市产业的发展重点,1992年11月北京市制定了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行业和产品,主要有6个方面:
❶优质农副产品生产及市场需求量大的农副产品深加工产品;
❷能耗少、水耗少、物耗少、占地少、污染少、附加值高、技术密集程度高的工业产品;
❸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工业产品;
❹高新技术产品;
❺用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改造传统工艺,提高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的项目;
❻第三产业中的商业饮食服务业、旅游业、房地产业、公用事业以及综合技术生产服务业。
1993年到1994年,北京市将鼓励外商投资重点行业调整为以下8个方面:
❶市政、交通、能源、环保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❷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无污染、低能耗、高效益的工业产品和附加值高、技术密集程度高的产品;
❸工业老企业技术改造;
❹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
❺优质农副产品的种植、养殖及市场需求量大的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
❻适应国际市场需求,提高产品档次,扩大产品外销,增加出口创汇的项目;
❼符合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城市危房改造,结合市区老企业搬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❽居民住宅及危旧房改造项目。
北京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以下4种类型的产业:一是能耗高、水耗高、污染大,需要全市进行综合平衡的行业及产品;二是供过于求,生产能力明显过大的行业、产品及设施;三是国家要求按合理经济规模组织生产的产品;四是国家有关部门有特殊审批要求和明令淘汰的产品。
以上这些政策规定,明确了农林系统吸收外商投资的产业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