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福利生产的主要措施
宁夏社会福利生产在改革中得以迅猛发展,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规划领导。1987年,由自治区民政厅制订了《1988—1990年宁夏社会福利生产发展规划》,从总体上提出了自治区社会福利生产的发展目标。在川区把兴办社会福利企业纳入乡、镇社会保障的 “三一工程”,在山区把兴办福利企业和救灾扶贫工作结合起来,使有条件的救灾扶贫经济实体办成福利企业。1987年12月,以残疾人基金会的名义召开了全自治区安置残疾人工作经验交流会,进一步动员工厂、矿山、社会、乡镇和个人发展福利生产。1990年,自治区民政厅作出决定,对在发展社会福利生产中做出突出成绩的11个先进单位,16个先进企业,28名优秀厂长、经理,6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促进了社会福利生产的发展。
2.政策扶持。从社会福利生产刚起步时,自治区就为其发展不断给予优惠政策。1980年,自治区民政局转发了国家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单位交纳所得税的通知》,为举办福利生产单位提供了一定的优惠政策。1984年5月25日,自治区民政厅、税务局下发了《关于减免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工商税的通知》,同年8月31日又转发了财政部 《关于街道企业安置盲聋哑人员从事生产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从政策上支持和保护了社会福利生产的发展。1986年3月31日,自治区计委、经委、财政厅、民政厅、人民银行、物资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保护和支持社会福利生产的通知》。1988年5月11日,自治区民政厅、农业银行转发民政部、中国农业银行 《关于积极扶持乡镇福利企业发展的联合通知》要求各地农业银行、信用社要优先向乡镇福利企业提供开户、结算、信贷等服务。1988年5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残疾人就业及扶持发展社会福利企业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福利企业享受减免所得税、房产税、车辆税、营业税及银行低利率贷款等一系列优惠照顾政策。1994年,国家税务体制改革后,又统一规定了对社会福利企业税收的优惠政策,从而为社会福利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条件。
3.技术改造。为了提高和增强社会福利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存和竞争能力,从1988年开始,自治区连续3年共拨60万元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资金,支持福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自治区民政厅还从民政部争得190多万元的贴息贷款,帮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从1985年以来,全自治区社会福利企业共利用1 000多万元贴息贷款进行了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促进了社会福利企业的巩固和发展。
4.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随着改革的深化,福利企业内部积极转换经营机制,对福利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加强经营管理和核算,使企业获得了新生,在竞争中得到发展。在加强管理,实行承包,提高效益的同时,注意保护残疾人的利益。1989年3月9日,自治区民政厅转发国家民政部《关于社会福利企业公司有关问题的几点意见》,提出要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扶持保护政策,明确企业服务宗旨,端正经营方向。6月27日民政厅发出《清理整顿社会福利企业的通知》,要求福利企业必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解决残疾职工工资待遇偏低的问题。10月5日,自治区民政厅、劳动人事厅、卫生厅、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民政部等四部门关于《社会福利企业招用残疾职工的暂行规定》,从而使残疾人就业工作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1990年以后,自治区各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工商、税务部门逐年对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年审,保证了福利企业的健康发展,保护了残疾人的正当权益。据调查,在社会福利企业中就业的残疾人每月收入保证在120元以上,高的达到400—500元。
自治区农村社会福利生产的发展虽然只有短短几年,但在农村社会保障方面已显示出明显作用:
❶相对集中地安置了一大批残疾人就业,帮助扶持了一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使这些在农村缺乏劳动能力的人有了较稳定的收入。这对一直处于生活贫困线上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来说的确解决了不小的困难;
❷安置了贫困户的劳力,为贫困户脱贫提供了条件;
❸社会福利企业发展较好的乡镇从福利企业创造利润中抽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补助“五保”供养经费的不足,促进了“五保”事业的发展;
❹一些社会福利企业职工建立养老保险,使他们自身的老有所养有了保障。随着福利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将在农村社会保障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