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农用柴油管理
50年代,农业机械用油是由农业机械站提出申请计划,石油经销部门按计划配售。从60年代开始,实行按马力定额供油,每马力供油在170千克左右,农业机械用油基本能得到保证。进入70年代,石油供应出现紧张现象。1973年4月,商业部下发了柴油计划分配供应实行办法,规定县以上单位用油,定期向石油供应部门提报用油计划,由石油部门综合后平衡供应,农用油比例每马力下降到120千克。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天津市农业机械作业用油总量在7万~8万吨 (含水产业用油)。到1983年以后,用油总量降到6.62万吨。
在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和石油公司共同管理、供应阶段,天津市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本着“确保重点,统筹兼顾,强化管理,节约挖潜” 的原则,努力抓好分配、管理、供应、节约一条龙的管理工作。为了解决农业用油的供需矛盾,按照农业部、商业部的规定,从1984年开始,对农用柴油指标代帽下达,由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分配,商业部门供应。此时天津市农用油供应指标又下降到6.50万吨 (含水产1.70万吨)。改变了农用柴油分配管理体制后,1984年,市农林局会同市一商局,制定了天津市农用柴油分配供应具体办法。市农业机械化管理总站在管理科专门设立了供油员,各区县、乡镇农业机械管理部门相应成立了农用柴油专管机构,农用柴油管理队伍达244人,加强了农用柴油分配、管理。
在农用柴油供应指标逐年减少,拖拉机马力数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供需矛盾越来越大。为管好用好有限的农用柴油指标,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废除了按马力供应油料的老办法,采取了按农业机械农田作业量供油的新规定。重新制定了作业耗油定额,实行了农业机械作业计划管理,非农运输一律用计划外议价油,压缩了工副业平价油,使农用柴油确保农业生产。这样,每年拖拉机用油量仍在9万~10万吨,还有一大半用油缺口,要用高价油来弥补。
一是在农用柴油的分配上,首先确保粮食生产,实行按农业机械农田作业量分配油料的原则,对农业机械作业用油计划管理,非农运输一律用计划外议价油,压缩了工副业平价油,确保了农业生产用油。
二是根据各项作业的油耗情况,制定出耗油定额,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分配管理办法,使农用柴油管理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公开化。
三是加强基层农业机械供油点建设。到1995年底全市共建设基层农业机械供油点70个,储量达2.9万立方米。
四是开展节约挖潜活动,开发推广节油技术,如减烟节油器、金属清洗剂、节油添加剂、油耗检测等新技术,每年可节约农用柴油3000吨左右。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农用柴油的管理主要以总体需求计划及使用情况的调研为主,并加强宏观管理,通过经济手段进行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