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金融对农业的贷款支持
1949年以来,辽宁省农村金融系统通过组织资金,发放了大量贷款支持全省农村经济的发展。
1949—1957年,辽宁省农村金融系统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积极组织资金,通过吸收社会资金,积极投放贷款,支持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和农业生产技术推广。贷款数量从1954年的211万元,逐年增加,到1957年贷款余额达到10 073万元,比1949年增加48倍,信贷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到1957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达到19亿元,比1952年增长12.4%; 粮食总产量达到587万吨,增长8%;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09元,增长1倍多。1957年,全省已有80%以上的农民,生活达到了过去中农的生活水平。
1958—1962年,辽宁省农村经济遭到挫折,全省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在此期间,农村金融系统仍然通过组织资金,支持农业生产,农业贷款1962年末仍达到23 411万元。1963年,辽宁省农村经济进入恢复和发展时期。到1965年,农村金融系统3年投放的贷款数量年底余额分别达到26 448万元、27 399万元、29 753万元,强有力地支持了辽宁农村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同1962年相比,全省农业总产值达到21.2亿元,增长45.8%,棉花总产量增长3.3倍,油料总产量增长1倍多,生猪存栏增长95.6%,城乡人民生活也得到明显改善。1966—1976年,辽宁农村经济再次受到严重干扰,但辽宁农村金融系统仍然通过信贷支持农业生产发展。10年间,贷款总量由1966年的23 925万元增长到37 820万元,净增加13 895万元。农业生产仍取得一定发展,到1976年底,全省农业生产总值达到44.9亿元,比1965年增长50.6%,粮食总产量达到1 087万吨,增长62.1%。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金融系统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把金融工作重点的放在支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支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发展 “两高一优”农业上面,不断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力度。到1996年末,贷款余额已经达到4 888 441万元,是1979年前200 824万元的24.34倍,为农村经济飞速发展起到了巨大助推作用。据统计,1996年,全省农业总产值已达到878亿元,粮食总产量达到1660.1万吨,分别比1978年增长17.8倍和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