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工作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纲要(草案)》,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列为第一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国务院1979年142号文件具体部署了这一工作,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组织专门力量,摸清农业自然资源及其生产潜力,对全国和各地的自然、经济、技术条件进行综合评价,搞好农业区划”。国家成立了全国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求各省、市、自治区成立相应的机构。至此,“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已由一项重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发展成为政府职能,列入了党政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从而开创了农业区划工作的新局面。自1979年以来,在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省、地、县均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为主任的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委员会,并设置了办公室,加强了对这一工作的总体设计,综合研究和统一协调。
13年来,贵州省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简称农业区划)工作经历了3个阶段:
1. 第一阶段(1979—1985年)。这一阶段,一方面以清镇县农业区划为试点,制定技术细则和验收标准,通过层层培训,由点到面,由粗到细,逐步展开县级农业区划工作;另方面,从搜集、整理研究历史资料和历次农业区划方案人手,依靠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组织各部门的力量,本着“专业专职,任务到局,责任到人”的原则,提出粗线条的“贵州省综合农业区划(草案),交各部门、各地区征求意见,并指导部门区划与地县农业区划。要求综合农业区划与部门专业区划相协调,省级与全国、地县区划相衔接。在这一阶段中,全省共组织了2.5万余人的专业队伍,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了全省范围的以水、土、气、生四大自然资源为主的农业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条件的调查和分析评价,历时5年,初步摸清了各类资源的数量、质量和分布状况,按统一的原则、依据和指标体系划分了省、地、县不同级别的各类区划。同时,开展了一批专题研究。至1985年,全省农业区划系统共提交各类资源调查和区划成果报告达3 000余份,绘制成果图件5 000余幅,出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这一时期的农业区划工作在党委和政府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任务,总结历史经验,普及农业科技知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从实际出发,扬长避短地发挥区域优势,合理规划和分区指导生产,对发展农村经济已开始起到积极作用。至1985年底,省、地(州、市)、县以综合农业区划为主体的农、林、牧、水、气和农机、土地、农经、乡镇企业等专业和部门区划,均已完成并通过验收。在1985年全国农业区划评比中,全省荣获优秀科技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10项,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17名,进入全国农业区划的先进行列。省人民政府于同年对全省农业区划工作进行了评比表彰,共评出优秀科技成果奖136项。其中一等奖9项,二等奖23项,三等奖36项,四等奖46项,特别奖2项,鼓励奖20项;评出先进集体57个,先进工作者257名。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嘉奖令,通令表彰。
2. 第二阶段(1986—1989年)。这一阶段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1) 继续巩固、完善、深化前5年的工作,对已形成的区划成果,按照规范化、系列化、标准化的要求,清理归档,建立资料档案室;同时对全省省、地、县三级综合农业区划进行系列化研究,由省长王朝文、省人大主任张玉环任主编,编纂出版《贵州省农业区划丛书》,计10卷,114种,填补了贵州历史上农业区划的空白。
(2) 转向贵州区域性(零星分散)的小资料调查,地方名、特、优资源调查,区划成果应用和编制区域性综合开发规划。立足资源调查,通过成果实施应用,做出样板,面向群众,进行示范。这期间,全省进一步查清了268项小资源和名优特产品的基本状况并作出了开发评价,建立了50多个开发示范点,面积达600余公顷。在单项示范的基础上,1988年开始在13个乡开展了综合发展规划和实施试点工作。这些类别繁多的单项示范点和综合开发实验乡,充分体现了贵州农业多方面的区域特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群众中迅速推广,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在农业区划成果和示范试点的基础上,开展了一系列重大科研课题的研究,如由国家和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下达的“贵州省粮食对策研究”、“全省农业生态研究”、“贵州省农村远景发展研究”、“滇、黔、桂三省区岩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黔、苏、皖省际烟粮互建基地研究”等等;地(州、市)、县(区、市)也在综合农业区划基础上开展了以发挥当地资源优势为特色的一系列对策研究,并进行了重大农业工程项目前期论证工作。
(4)根据全国农业区划办的指示,在规划、立项论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初步准备了一批农业建设和开发的储备项目。据1990年不完全统计,各地共规划立项1 487个,已批准实施的128个,通过论证只待资金到位即可实施的211个,准备组织论证的1 148个。
这一阶段的农业区划工作,在成果应用和对策研究上,取得了丰硕成果。1989年全国农业区划五年一次的优秀科研成果评比中,贵州省荣获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和农业部颁发的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10项;还评出了先进集体9个、先进工作者27名。在全国评比工作结束后,经省农业区划委员会第三届第四次会议决定并经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对全省农业区划工作(1986—1990年)进行了五年一次的评比,共评出优秀科技成果124项,其中《贵州省农业区划条列研究》(即全省农业区划系列丛书)荣获特等奖;《滇黔桂岩溶地区农村经济开发研究》、《黔苏皖省际互建烟粮替代性商品生产基地研究》等8项研究成果获一等奖;评选出先进集体65个、先进工作者13名;对24名在指导农业区划工作中有显著贡献的老领导、专家、学者颁发了荣誉证书。
3. 第三阶段(1990年以来)。国务院1989、1990、1991年先后发文,明确各级农业区划工作部门重点由农业区划转向农业区域规划;部署了编制《农业区域开发总体规划》的任务;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提高对农业区划工作长期性和综合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基本任务和“八五”期间的工作重点,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自身建设,把农业区划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贵州省正根据这些指示,进一步开展各项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