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事非法之争
佛教事件。 即“第二次结集”时所讨论的关于“十事”是否合乎律制。十事具体内容: ❶ 角盐净:听贮食盐于角器之中; ❷ 二指净:日影偏过日中二指后,如没有吃饱,仍可再吃; ❸ 他聚落净:在一食之后,仍可到另一聚落复食; ❹ 住处净:在同一教区的比丘,可不必在同一处布萨; ❺ 随意净:在众议处决时,虽不全部出席,但仍有效,只要未出席者事后不反对即可; ❻ 所习净:按惯律行事,不算违律; ❼ 生和合净:可以饮未经搅拌和去脂的牛乳; ❽ 饮阇楼凝净:阇楼凝是未发酵或半发酵的椰子汁,可取而饮之; ❾ 无缘坐具净:缝制坐具可不用贴边,也不必拘于大小规格; ❿ 金银净:可以听受金银。 此处“净”意为合法。后经审查,上座代表们一致认为此十事为非法,不合律制,从而否定了跋耆比丘们企图将此十事作为合法的律制。 参见“第二次结集”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