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跃进”及调整时期1958—1965年
贵州水利建设遵照中共中央“在贯彻执行‘小型为主,以蓄为主,社办为主’的三主方针时,注意到以小型工程为基础的前提下,适当地发展中型工程和必要的可能的某些大型工程,并使大、中、小型工程相互结合,有计划地逐渐形成为比较完整的水利工程体系”的指示,1957年冬,掀起了群众性的大办水利的高潮。省人民政府提出了“苦战三年,实现全省水利化”的号召。不久,又提出“全省一年搞100亿立方米的蓄水工程,全部达到水利化”的更高要求。因此在贯彻“三主方针”时,为了大搞蓄水工程,在一些地方掀起了“一亩一坑、五亩一凼、十亩一塘,做到沟、凼、塘相连,水利上山”的运动。与此同时,以蓄水工程为主的一批骨干水利工程相继开工。1959年10月向国家申报了安顺县大洞口、都匀市绿荫河、镇宁县桂家湖、黄平县红旗湖、遵义市红岩、开阳县翁井、绥阳县共青湖和贵阳市阿哈水库“八大工程”。另外还有湄潭县凉风洞(后改名湄江水库)、黔西附廓、金沙西洛河和贵阳市花溪水库等工程,以及以发电为主的猫跳河一级(红枫湖)、二级(百花)、三级(河口)电站和乌江渡、普定电站等大中型水电工程也都在1958—1960年间相继开工。
“大跃进”时期,出现了水利建设急于求成,战线过长,规模失控,重大轻小,放松了群众性的小型农田水利;对新建工程重多快、轻好省,不要基建程序,盲目上马,“三边”工程(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盛行;财力,物力、技术跟不上,大部工程下放到县施工管理,质量差、效益不高等等倾向和问题。1960年发生大洪水,全省50万立方米以上的蓄水工程有65处发生事故。“八大工程”中的大洞口水库土坝严重管涌渗漏,垮坝失事;共青湖、翁井、绿荫河水库被迫停缓建;阿哈水库因土坝滑坡需处理,工程分期;其他工程也都无法按设计规模配套建完,达不到设计效益。不少小型塘库半途而废。许多渠道只通了一次水,留下大量后遗症。此时期动工的工程达1 088处,但真见成效的不多。
1961年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全省对水电工程进行了压缩调整,除保留花溪、阿哈、桂家湖、红岩、红旗等水库和猫跳河三个梯级电站水库外,其他都基本停建。
1962年底,全国水利会议确定了“巩固提高,加强管理,积极配套,重点兴建,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并为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的方针,1963年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提出继续贯彻小型为主,社队自办为主的方针,坚持开展群众性的兴修水利运动。当时的省水利电力厅两次精简机构下放人员,并曾抽调技术干部370人,组成7个水利普查队到各专州调查,后来还下放技术干部300人,充实各级基层水利机构,恢复和建立水利管理所、站、灌溉实验站及水土保持站,使行政管理机构及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工作得到充实加强。全省先后完成51个县的水电工程普查和规划,提出200多项工程设计、施工的规范、定额,培训水利辅导员1 500人。在施工上采取了专业队、常修队和季节性民工“三结合”的办法,使劳力得以合理使用,提高了工效和质量。在管理上确定了109处工程为国营灌区,其他工程灌区也建立了群众性的民主管理组织和制度。在工程的立项建设上,恢复了按程序办事。自1963年起,湄潭凉风洞(即湄江)、黔西附廓、镇宁桂家湖等水库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以及后来从省情出发确定的“提、蓄、引结合,以提、蓄为主”的水利建设方针,决定兴建的红枫、遵义县南白等一批电力提灌工程的计划,均经省有关部门正式批准。除新续建一批蓄引提骨干工程外,针对当时稻田大量变成旱地和丢荒的情况,及时开展了“一队一亩土变田”运动。同时,机灌站以及筒车、龙骨车等提水工具也有很大发展。
1964年5月开始,还大力推广了费省效宏的水轮泵。当时,省农田水利局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在黔中、黔东、黔北三片,经选点推广后,于1965年1月又组织技术干部和水利学校师生组成工作组,分赴全省各县开展“水轮泵歼灭战”,一年内,全省共建成水轮泵2 311台站,增加灌溉面积达0.93万公顷。
这一时期,国家对水利的资金投入增加。1958—1965年的8年内,共投资1.8亿元,年均投入2 255. 7万元。至1965年全省水利设施达到15万处;有效灌溉面积较“一五”时期净增12. 2万公顷,年均增长1. 52万公顷,达到39.47万公顷;粮食年产量489. 6万吨,其中水稻295. 9万吨。
这个时期的特点是:不但建成了一大批骨干工程,且在水利技术上也有所发展。黔西附廓、湄潭湄江水库和天柱黄秋江引水工程以及“八大工程”中的贵阳花溪、阿哈和遵义红岩水库,清镇红枫、遵义南白电灌站等工程都是在这时期建成的。自50年代末,贵州的坝工建设已开始打破采用单一的土坝型式,出现了堆石坝(纳雍县红旗和安龙县巧洞水库)、双支墩混凝土大头坝(贵阳花溪水库)、钢筋混凝土斜墙堆石坝(百花水库)和混凝土拱坝(河口水库)等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