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稳步调整阶段1978—1990年
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国家农委《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确定“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接着省委、省政府先后批转了集安县委《关于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省委农研室《关于发展农村多种经营中几个问题的调查报告》,以及《关于加快白城地区畜牧业生产的报告》,同时做出了《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各地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由于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贯彻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结构的调整。首先是粮食生产,打破了30年缓慢发展的局面,于1982年、1984年、1990年相继突破了100亿公斤、150亿公斤和200亿公斤的大关。与此同时,1989年省委、省政府提出“把畜牧业建设成相对独立支柱产业”的要求,并把1989年确定为“畜牧年”,大力发展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加速粮食转化,把“粮仓”变成“肉库”。1990年全省生猪出栏420万头,首次实现了猪肉自给有余,结束了全省几十年吃调入肉的历史。水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达到7万吨。1990年与1977年比较,农业总产值增长135. 1%。其中,农业(种植业)产值增长160. 5%,林业产值增长73. 3%,牧业产值增长186.0%,副业产值减少47.5%,渔业产值增长8. 8倍。1990年农林牧副渔各业所占比重是78. 0:2. 5:15.7:3.0:0.8。与1977年比较,农业(种植业)产值所占比重,提高了7.8个百分点,林业下降了0.9个百分点,牧业提高了2.8个百分点,副业下降了10.3个百分点,渔业提高了0.6个百分点。
全省农、林、牧、副、渔业的发展布局,农业(种植业)和牧业主要集中在中部的长春、四平、辽源地区,1990年产值比重分别占全省的45.7%和49.3%,东、西部地区比重较小;林业、副业主要在东部和西部地区,1990年东部的吉林、通化、浑江和延边地区,产值比重分别占全省的55. 7%和62.7%,西部的白城地区产值比重分别占全省的26.9%和21.9%,中部比重较小;渔业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产值比重占全省的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