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援助南也门建设农业试验站
1970年8月中国和南也门人民共和国签订经济技术合作协定,议定中国援助南也门建设一农业试验站。农林部委托河北省承担该项任务。1971年5月河北省6人考察组抵南也门全面考察,确定在第四省南部米法尔县的萨拉姆建站。试验站用地总面积24公顷,其中种植面积为20公顷,主要任务是种植粮食及蔬菜、水果良种,开展先进技术的试验示范,培养农业技术人员。考察组回国后,对建站的生产技术措施、推广计划、房屋建设、机械设备和物资、组织形式和人员配备,以及建设投资和经营成果等进行全面规划和准备。后因故未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