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十三刺史部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十三刺史部 西汉元封五年(前106),为监察吏治,除京畿七郡外,分全国为十三个监察区,即青州、徐州、兖州、豫州、幽州、冀州、并州、凉州、益州、荆州、扬州及交趾、朔方,各置刺史一人,称十三刺史部,一称十三州。 征和四年(前89),以京畿七郡置司隶校尉部,职同刺史部。东汉时改交趾为交州,废朔方入并州,加司隶校尉部,仍为十三部。西汉时不常其治,刺史仅为巡视。东汉时渐演变为郡以上一级行政区划,并有固定治所。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