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虾高产精养开发
70年代末,中国对虾、长毛对虾批量培育苗种获得成功,促进了对虾养殖生产的起步。1978年国家水产总局从对虾资源捕捞过度的状况出发,提出了“以捕捞为主转变为以养殖为主”的战略方针,1979年福建省在国家的支持下,决定在霞浦、厦门、漳浦建立3个养殖基地,1982年又增加了宁德基地,省水产厅第一年拿出20万元事业费在霞浦、福鼎、罗源、连江、平潭、惠安、厦门、漳浦等县(市)进行对虾试养,当年养殖47.5公顷,收成20.45吨,所有产品全部出口。初战告捷,把群众的积极性也带动起来。几年间,全省沿海县、市都开始了大规模养殖,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多渠道投资,对虾养殖业迅速兴起。1987年,全省对虾养殖面积1.4万公顷,总产2万多吨。不过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单产水平较低,二是水产养殖技术跟不上,在大规模养殖中,对于虾病的防治技术研究不够,加上饵料价格高等因素,养殖户盈利不多。有鉴于此,从1988—1995年底,福建省先后承担了农业部“渔业丰收计划”项目:“万亩连片虾塘高产技术”(1988年)、“对虾养殖大面积高产技术”(1990年、1991年)、“对虾精养高产技术”(1992年)、“池塘生态养虾和生态防病技术”(1994年)、“对虾病害综合防治示范区”(1995年)。这些项目的推广实施对福建省对虾养殖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1988年由诏安县水产局承担的“万亩连片虾塘高产技术”项目,由国家投入少部分资金,95%以上资金是地方配套资金(含贷款),该项目实际完成面积0.08万公顷,1988年12月中旬抽样验收三个乡养虾共9.3公顷,亩产分别为200.5公斤、227.5公斤和230公斤。全县对虾总产1 927吨,比上年增加53.9%,平均亩产160.6公斤,超过丰收计划160公斤的指标,总产值3 854万元,纯利润1 280万元,各项指标居全省前列,被评为全省渔业先进单位,获得全国农业丰收计划三等奖。1991年由泉州市和霞浦县、福鼎市承担的“万亩对虾高产技术”项目,由国家安排项目补助1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00多万元,省地两级还支持了部分的柴油、化肥等生产资料,通过强化技术规范、抓好技术培训、加强各项配套和实行典型示范,该项目1991年实际完成面积0.13万公顷,总产量2 548吨,平均单产127.41公斤,总产值5 504.8万元,总盈利1 652万元,超额完成了万亩平均亩产115公斤的计划。1992年由泉州市、漳浦县、霞浦县和福鼎市承担“对虾精养高产技术”项目,国家安排补助2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200多万元,群众自筹资金近亿元,项目面积0.33万公顷(1992年完成0.13万公顷、1993年完成0.2万公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丰收片认真制定精养高产措施,超计划完成养虾面积。前中期对虾生长普遍良好,丰收在望,但在养成后期,由于高温和特大洪灾,加上感状病毒和细菌性虾病爆发,迅速蔓延扩大到养殖区,导致80%以上虾塘失收,全省养虾业经济损失达4亿元以上。尤其是闽南地区承担丰收计划任务的泉州市和漳浦县受到的损失更为严重。但在闽东的福鼎市,也有部分养虾丰收片,取得了好收成,收获面积269.3公顷,总产643吨,平均亩产159公斤,超过了计划亩产量。1994、1995年针对前一二年虾病情况,由国家立项,分别在福州、漳州两市设立“池塘生态养虾与生态防病技术”、“对虾病害综合防治示范区”,其中“池塘生态养虾与生态防病技术”项目,实施面积2 133.3公顷(福州666.7公顷,漳州1 466.6公顷),除333.3公顷单养外,其余进行虾鱼、虾贝、虾蟹等混养模式(虾鱼蟹混养1 133.3公顷、虾贝混养666.7公顷),采取“低密度、重水质、喂配饵、搞混养”的技术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漳州片亩产虾50公斤,福州片亩产虾12公斤,虾鱼蟹贝混养亩产鱼56公斤、产蟹27公斤、产贝1.2吨。“对虾病害综合防治区”则分别设在漳浦县的东坂、前亭,连江县大官坂,示范区面积23.3公顷,通过严格的清塘消毒、建立蓄水池、增设增氧机、培育健壮苗种、定期检测水质、投喂优质饲料以及虾鱼、虾贝、虾蟹混养等技术措施,总结出了适合福建对虾防病的半封闭养虾模式和混养两种模式,摸索出一套防病措施。对虾高产精养技术的试验研究成功和推广,促进了全省对虾养殖业的发展,到1995年对虾养殖面积1.63万公顷,产量9 263吨,既丰富了城乡人民的“菜篮子”,也为出口创汇提供了出口交货总值22 7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