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随着经济、科技、教育体制改革的发展,河南省各级政府对发展教育的重要性认识逐步加深:要振兴河南经济就必须大力开发和培养人才,把沉重的人口包袱转化为丰富的人才资源。发展教育事业存在一个突出的矛盾:一方面,教育必须在近期有较快发展,需要增加大量投入;一方面受本省经济困难的制约,短时期内难以增加大量的教育经费。针对这一情况,有关部门在经过广泛而充分的调查研究基础上,认为改变教育经费困难状况的唯一出路,就是拓宽办学渠道,坚持“两条腿走路”,以国家投资办学为主,努力增加全社会对教育的投入。
1985年8月,省委、省政府颁布《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对于多渠道解决教育经费问题作出政策性规定。1979—1995年,全省共筹措预算外教育经费196.85亿元,相当于同期国拨教育经费的72.28%。其中,社会集资及干部群众个人捐资89.95亿元,占总筹资的45.96%;征收教育费附加56.22亿元,占28.55%;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社会服务性收入中用于教育的经费17.19亿元,占8.73%;中小学学杂费及学费收入26.7亿元,占13.56%;其它教育经费6.79亿元, 占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