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村体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
1978年12月,贯彻落实国家体委在湖北省黄陂县召开“全国农村体育工作座谈会”和《搞好县的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上海郊区进一步加强了基层体育工作机构建设。从1980年起, 为部分乡、镇配备了专职体育干部。给予每个乡、镇每年补贴体育经费, 列入县财政预算开支项目。1982年11月, 国家体委、文化部、团中央在福建龙海县召开了全国农村体育工作会议。1983年2月, 国务院批转了 《全国农村体育工作会议纪要》。3月, 上海市体委、文化局、团市委在金山县山阳乡召开了 “上海市农村体育工作现场会”, 会议决定与文化系统共建乡、镇文化中心。农村体育开始走上了活动有阵地,竞赛制度化的轨道。1984年, 中共中央发出 《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通知》。11月, 国家体委在湖南省桃源县召开 “全国部分县体委主任会议”, 提出了“全国体育先进县” 的八条标准, 上海郊县积极开展争创体育先进县的活动。
1987年2月, 上海市建立农民体育协会, 县、乡(镇) 相应成立农民体协组织。农民体协在提高农民体质, 提高农村文明程度, 开展 “百万农民健身活动” 中起了重要作用, 同时推动了郊县争创 “全国体育先进县”活动, 促进了争创市体育先进乡镇的评选活动。到1990年, 郊区各县先后达到 “全国体育先进县”标准, 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全部是 “全国体育先进县” 的省市。至1997年, 有91个乡、镇成为“上海市体育先进乡镇”, 占郊区乡、镇总数的44.7%。嘉定县和上海县分别被国家体委命名为 “围棋之乡” 和 “田径之乡”。一个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设施完善、群体普及、竞赛制度化、业余训练网络化、健身锻炼科学化的郊区农村体育的框架开始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