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农业保险成效
市、县两级成立农业保险风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市、区县有关领导十分重视和关心农业保险,主管农业生产的区县长,不但主持制订农业保险的发展计划,而且帮助宣传发展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增强保险意识,同时,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使农业保险取得显著成效。
(1)参加保险的农民和生产单位,在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后,能及时获得保险部门的经济补偿,尽快恢复生产。1990—1997年中,种养两业和农民建房受灾受损,共发生理赔案件16 975起,农民获得赔款11 010万元。如:1992年7月,青浦县朱家角镇遭到龙卷风袭击,有91家蛋鸭专业户受灾,棚舍倒塌11 560平方米,蛋鸭死亡1 286羽,由于得到农业风险基金及时赔付损失130 528元,受灾户都很快恢复了生产。1993年6月,奉贤县投保的603公顷对虾因受赤潮影响,发生大规模病变死亡,农业风险基金会及时支持赔款550万元,使103户虾农得到补偿。当年,全市农业风险基金共支付对虾赔款802万元。1994年8月,闵行区申宝鸡场34 903只鸡中暑死亡,赔款近40万元。1994年10月,浦东新区高桥海滨实业公司发生塔吊下坠重大伤亡事故,赔偿60.36万元。闵行、金山等区县的三麦、油菜因灾害获赔款417.8万元。1996年8月,闵行区曹行蛋禽场受八号台风与大潮汛侵袭,死亡蛋鸡11 232羽,赔偿10.26万元,使得受灾地区的农业生产迅速恢复,稳定了群众情绪。
(2)降低了农业生产的损失率,提高经济效益。实行保险部门与农业技术部门相结合的“共保”制度,把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和农业技术部门的服务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防补结合、以防为主,使农业生产损失率明显下降。以养殖业保险为例:全市畜禽实行“共保”前的1987年与共保后的1991年,畜禽死亡率下降的情况是:生猪由3.6%下降到2.4%;蛋禽由25.6%下降到1.6%;奶牛由5%下降到2.7%。到1997年,生猪险当年保险费收入801万元,赔款123万元,当年累计赔付率15.45%;水稻保险费收入1 241万元,赔款148万元,当年累计赔付率12.88%,改变了保险公司一家“重补轻防”的状况。同时,农业技术部门也积累了保险基金,促进了发展。
(3)摸索出一套有效的农业保险经营方法。上海农业保险从1982年开始试办。到1991年进行经营机制改革。至1997年,已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农业保险经营方法,在组织、资金和管理技术上表现出其抗灾的实力。首先在农业保险风险基金的组织形式下,利用中保(原人保)现有人才资源,成本较低地提供农业保险服务;其次依靠行政机构,加强政府力度,有效地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增强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意识,使农业保险发展较快,经济效益增大,积累了农业保险基金,增强了农业保险补偿能力;再次,摸索了一套有别于商业性保险管理的农业保险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