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镇)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
上海市郊乡(镇)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于1960年大部分是公社农机水利机构,1969年改为公社拖拉机站,1974年正式称为农机管理站。每个站配备管理人员3名,属大集体企业单位,县财政每年支付每人补贴费500元。1995年,明确乡(镇)农机管理站为全民事业单位,人员可以是全民或集体,承担乡(镇)农机管理、农机技术推广和农机安全监理的职能。至1996年,人员定编数为872人,实有从业人员965人,其中在岗在职人员729人(其中,全民118人,有技术职称人员489人),借出人员176人,借聘人员60人。乡(镇)农机管理部门,自办经济实体110个,年总收入9 733.45万元;创办机农合一农场20个,经营土地4 415.8亩,从业人员132人,净收入284.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