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以粮为纲”,限制多种经营
在“文化大革命”中提出的口号是“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实际工作中是反复批判“重副轻农”、“重钱轻粮”、“重个人轻集体”以及“斗私批修”、“割资本主义尾巴”,结果是以粮为纲,限制了多种经营和社员家庭副业。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受到严重冲击,限制社员从事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切断农民与市场的联系。除菜区外,在远郊区集体耕地和农民自留地只许种粮食和少量自食蔬菜,不许生产商品菜,否则就被批判为走资本主义道路。有很多地方还收回了自留地。在“车马归队、劳力归田”的口号下,公社的人力、财力和物力都被限制在农业生产上,使集体经济停滞不前,社员生活得不到改善。据统计,从1966年到1976年的十年间,郊区人民公社总收入由5.0亿元增加到9.2亿元,年递增6.3%;纯收入由2.9亿元增加到4.8亿元,年递增5.2%;社员年人均分配收入由70元增加到96元,年递增3.2%,每年只增加2.6元。其中,从1974年到1976年,集体纯收入连续三年停滞在4.8亿元,社员人均年分配收入也连续三年停滞在96元,农民人均每天收入只有0.26元。而且有不少核算单位是“跨空”分配或者是动用储备基金才达到这个水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