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水域
1.水域构成。新疆水域461.36万公顷,占新疆土地总面积的2.79%。构成:冰川及永久积雪面积264.30万公顷,占全疆水域面积的57.29%;湖泊面积46.83万公顷,占10.15%;河流水面面积45.43万公顷,占9.85%;水库面积16.67万公顷,占3.61%;沟渠面积40.27万公顷,占8.73%;坑塘面积7.16万公顷,占1.55%;苇地面积15.35万公顷,占3.33%;滩涂面积24.78万公顷,占5.37%;水工建筑物面积0.57万公顷,占0.12%。
2.水域利用。水域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新疆由河流、湖泊和水库组成的水面中,属淡水和微咸水可供养鱼的水面近32万公顷。已初步利用的水面近7.26万公顷,其中湖泊0.83万公顷,水库4.72万公顷,塘坑1.25万公顷。目前开发利用水平尚低,每亩❶水面平均产鱼:湖泊4.4公斤,水库9.1公斤,池塘134.4公斤。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水面养殖正在进一步发展。
新疆最大的湖泊博斯腾湖湖滨芦苇资源丰富,是我国最大的集中芦苇产区之一,芦苇年产量24万吨左右(干重),为造纸、人造纤维和编织提供了大量的优质原料。
乌鲁木齐市及其以东的吐鲁番、哈密等地,以盐湖、艾丁湖、巴里坤湖等湖泊丰富的盐碱、芒硝为原料,发展自治区的化学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