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护林建设的规划和布局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决定在东北、华北和西北地区开展“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新疆是 “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新疆制定了“三北”防护林体系总体规划,建设期限为1978—2050年,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1978—2000年,建设任务为造林187万公顷,封沙封滩育林94.2万公顷;第二阶段2001—2020年,建设任务为造林138. 5万公顷,封沙封滩育林84. 3万公顷;第三阶段2021—2050年,建设任务为造林149万公顷,封沙封滩育林99万公顷。第一阶段又分为三期工程分步实施,即第一期工程从1978年到1985年,为期8年,已如期完成;第二期工程从1986年到1995年,为期10年,也胜利完成;第三期工程从1996年到2000年,为期5年。
为使防护林建设布局逐渐趋于合理,自治区通过总结经验教训,结合新疆实际提出了“窄林带、小网格”的布局模式,同时根据各地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以及林业生产基础,又制定了基本实现农田林网化的四条标准:
❶农田防护林保护耕地面积(灌溉耕地)南疆地区达到90%以上,北疆地区达到80%以上;
❷林带占耕地的比例,在极端干旱少雨、风沙危害严重的和田、吐鲁番地区和哈密市等地达到10%以上,风沙危害较重的喀什、克孜勒苏克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等地达到8%以上,自然气候条件相对较好,风沙危害较轻的其他地方达到6%以上;
❸林网网格一般在13.3~16.6公顷之间,个别地块由于条件限制,林网网格可放大到20公顷以下;
❹林网、林带完整,分布均匀,结构合理,林木保存率达85%以上。除此之外,还要在农区外围营造防风基干林,并保护好荒漠灌木林和草场,建成网、带、片与乔、灌、草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
一期工程根据林业部的安排,新疆列入“三北”建设的有12个地州的53个县、市,总的建设任务是:在保护好现有各类森林植被的基础上,新造林12万公顷。在为期8年的建设中,实际造林保存面积达18万公顷,其中:用材林1.5万公顷,经济林1.9万公顷,防护林7.9万公顷,薪炭林6.7万公顷,超额50%完成原定计划任务,相当于新中国成立后28年全区造林保存面积的总和,造林保存率也由过去的50%左右提高到70%以上。同时,还恢复天然次生林近13.3万公顷。
二期工程建设扩大到85个县、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任务是:在保护现有林地和巩固一期工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新造人工林24.8万公顷,封沙育林2.3万公顷。经过全区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截止1995年,共完成人工林31.48万公顷,超额26.94%完成了二期工程任务;封沙育林63.4万公顷,为二期工程任务的27.6倍,其中已成林的33.5万公顷,可望成林的29.9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