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预算内资金对农业的投入
1.国民经济恢复和“一五”时期 (1950—1957年)。这一时期,党和政府在农村的主要任务是清匪反霸,进行土地改革和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农村生产力。1949年12月9日云南和平解放,经济尚未得到恢复,财政比较困难,全省的财政支农资金从无到有,1950年仅支出22万元,1957年迅速增加到了2 537万元,增长了113倍,占同时期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11.12%。这一时期国民经济恢复发展迅速,财政支农重点使用在三个方面:一是保证农林水利等主管部门的经费开支。50年代初,全省农业、林业和水利事业费只开支了几十万元。随着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林等主管部门从1950年的3个增加到1957年的9个,所属人员从600人增到近6万人;每年开支的事业费不断增加,从而带动了财政支农投入的迅猛增加。二是为了适应新中国成立初期,云南边疆和部分山区的少数民族分别处于原始公社末期或从原始公社向奴隶制和封建领主制过渡阶段的特殊情况,从1956年起,中央在支农支出安排上,专门对云南设置了直接过渡费的专项经费,每年给500万元,连续给6年,支持调整完善农村生产关系。三是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扶持。经济恢复时期,财政比较困难,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资金很少,仅108万元,主要用于原有的农田水利维修和恢复。“一五”时期,国家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开始由供给型财政向建设型财政转变,地方财政的基本建设支出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支出为3 625万元,但限于当时的财力和技术力量,基本上没有进行大中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只是对经济发展所需的农业基础设施进行重点恢复和维修。
2.“大跃进”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 (1958—1965年)。这一时期,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工作重点先是支持人民公社的建立和“大跃进”,后是纠正人民公社化和“大跃进”中的失误,调整人民公社体制,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让农民休养生息。财政支农资金主要是围绕支持建立人民公社,建立和改进人民公社财务管理制度,支持大规模兴修水利,处理农村财务遗留问题等重点进行安排。这一时期财政支农支出的安排也受到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影响,全省财政支农支出出现了较大的起伏波动,从1958年的8 389万元减少到1965年的7 585万元;1965年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13.37%。这一时期支农支出安排使用的特点:一是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稳定增长,从1 887万元增加到2 616万元,基本保证了农林水利气象等各主管部门机构和人员经费的正常供给,以及各部门事业的顺利发展。二是从1959年起,在财政预算支出中设置了“支援农村人民公社投资”专款,全省当年支出3 500万元。这是国家为了巩固集体经济,帮助一部分特殊困难的生产队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方面的专项支出,主要补助穷队购置耕畜、种畜、大农具和运输工具,购置籽种、化肥、农药和口粮等。据1961年统计,当年受补助的生产队占全省生产队总数的37.35%,购买口粮的扶持占全省当年支出总数的17.8%。三是为及时纠正“大跃进”的错误,财政安排了专项支出。1958年“大跃进”时农村因大炼钢铁、铜,兴修水利和公路,无偿平调了社队集体和社员个人的劳动力和财物,全省平调物资金额数在6亿元以上。1961年云南省根据国家分配的指标,分配各地退赔款7000万元,从资金安排上支持了纠正“大跃进”的失误。四是为扶持农村改善生产条件,国家财政于1960年设置了“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补助费”,主要用于生产队修建蓄水在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和坝塘,修建灌溉渠道、抽水站、打井以及解决山区人、畜饮水困难,扶持农村修建装机容量1 000千瓦以下的小水电站、水土保持补助等。五是这一时期财政对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迅猛增长,大起大落。前3年(1958—1960年)由于“大跃进”,地方财政的基本建设支出猛增,用于农业的基本建设支出达19730万元;农业基建投资从1957年的1 471万元增加到1958年的6426万元,连续增加到1960年的6 719万元,1961年下降为1 774万元,以后连续下降,到1965年才恢复到3 839万元。从1958年开始动工建设了一系列农业项目,成立了云南省农业科学研究院(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前身),开工建设了玉溪东风水库、昆明松华坝水库、建水跃进水库、元谋东山大沟、瑞丽团结大沟等重点工程,成立了曲靖、玉溪、大理三所农业中专学校和云南第一所农业高等院校——昆明农林学院。1955年农林分开,成立了云南省林业厅,到1956年全省各县分别建立了林业工作站,建立了国营农场,开始橡胶生产建设。以上工作的开展,基本形成了云南农业的工作体系。但由于这期间经济建设指导思想上的失误,盲目追求高速度,上项目没有经科学论证,许多项目工程质量低,损失浪费严重。1960年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调整,云南省从1960年下半年开始对基本建设规模进行调整,大量民工返回农村,以加强农业生产。对农业的投入也有所减少,主要用于几个已开工建设的大型水利工程的续修和维护。
3.“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年)。这一时期,云南农村先后开展“四清”、“文化大革命”和“农业学大寨”运动,严重挫伤了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的积极性。“农业学大寨”运动期间,兴修农田水利、推广良种、发展社队企业,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左”的影响,推行“政治工分”,割资本主义尾巴,取消自留地,限制开展多种经营,搞“穷过渡”,严重挫伤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全省农村经济发展缓慢。这一时期,由于人口增长过快,粮食不能自给,需要从省外大量调入。财政支农支出,除了保证农林水等部门的正常经费支出外,主要用于发展粮食生产。这一时期,财政支农支出从1966年的7 664万元增长到1976年的23 927万元,增长了2.12倍,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从11.91%上升到20.12%。财政支农资金支持的重点主要是支援“农业学大寨”运动和农田基本建设。但是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基本建设不按程序办事,强调“需要就是计划”,建设项目大批上马。这一时期,财政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为53 080万元,而用于国营农场建设的资金就达46 800万元,占88.17%。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这一时期前3年基本没有搞建设,农业系统的组织瘫痪,生产无人管,科技人员靠边站,严重影响了生产和建设。1970年成立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大量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到农村和建设兵团,10年间国家投资46 800万元用于生产建设兵团的建设。由于“左”的影响,政治冲击一切,不讲经济效益,生产管理混乱,虽然投资比1966年前的11年总和高1倍,但新增的橡胶面积却少1/3,新种橡胶园的保存率只有43.6%,平均每亩橡胶投资高达2 230元。尽管如此。农村广大干部和群众,在艰难的条件下仍然坚持兴修水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1972年以后的几年间,建成中型水库12件,并续修配套了近百件小型水利工程。到1976年末,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88.4万公顷,水利化程度达33%。另外,这期间财政支援农村生产支出,从1 319万元增长到7 798万元,增长4.91倍,占财政支农资金的比重从17.2%上升到32.59%,但生产性支出中主要是小型农田水利支出,一般占75%左右。这一时期,农村各项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兴修了一批水库、坝塘、电站、乡村公路,建设了一批梯田台地和排灌沟渠,农业生产条件有所改善,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4.改革开放时期(1978—1999年)。1978年12月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云南各级地方财政在支农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农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增加农业资金投入,这一时期的财政支农政策既保持了过去有益的部分,又按照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的要求,加大了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力度。
(1)牢固树立把农业发展放在经济工作首位的思想,把支持农业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农业“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的方针,积极增加农业资金投入,强化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加强支农资金的管理,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2)建立和完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有效增加农业资金投入的机制。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用法律手段约束各级财政部门保证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同时,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财政支农资金优先供应;对挤占和挪用财政支农资金的进行严肃处理,使财政支农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二是逐步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的政策引导机制,引导和吸引社会各方面增加对农业的投入。采取税收、贴息、投资、补贴等各种政策手段,引导各种社会资金,包括预算外资金、信贷资金、农村集体资金、农民家庭资金、外资等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三是充分发挥财政分配和再分配资金的职能,通过规范有效的方式,在全社会范围内筹措支农资金增加农业投入。四是采取有效的政策手段引导农民进行劳动积累,以活劳动积累替代资金积累,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投入。
(3)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明确财政支农资金使用重点,集中资金,优化资金分配结构。各级地方财政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同时,支持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和公共产品生产的发展,财政支农政策重点体现了政府的职能。一是重点支持以发展粮食生产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二是重点支持农业科技进步;三是重点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此外,从农业和国民经济整体协调发展出发,财政还支持了乡镇企业发展和城市“菜篮子”工程建设。
(4)加强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一是保证各项财政支农政策和手段的有机统一。二是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和方式,包括经济调控、法律调控、行政调控等手段和直接调控、间接调控等方式。首先坚持了直接调控方式,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以间接调控为主的财政支农调控方式。
(5)在财政支农资金分配中,坚持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事权。云南地方各级财政除配合中央财政完成中央财政的支农任务外,主要承担本省区域内的财政支农任务,明确本级财政的支农职责和重点。
这一时期,在财政支农支出安排和使用方面的特点:一是全省财政支农资金投入进入了一个持续稳定增长的阶段,特别是80年代末以来,随着云南全省财政经济状况的明显改善,财政支农支出占全省财政支出的比重一直保持在14%左右,而同期全国地方财政的这一比重的平均水平仅为10%左右。二是财政支农支出分配使用的项目增多、资金扶持力度增强、支农支出分配使用结构向生产建设性方面倾斜,为培育和扶持地方财源、促进农业综合生产力的提高、保证云南全省农副产品供应、实现粮食和猪肉基本自给和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978年至80年代末,云南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增长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1978年至“六五”时期,财政支农支出由于财政包干体制的影响和全省财源建设工作处于起始阶段,财政支农投入处于低速增长时期。1978—1985年财政支农支出从36 204万元增加到47 856万元,增长32.18%;年均递增3.6%,1985年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13.04%。二是“七五”时期开始,由于全省财源建设工作大见成效,财政支农支出处于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未有过的持续稳定的大幅度增长期。1986—1990年,财政支农支出从60 827万元增加到147 345万元,增加86 851万元,增长1.42倍,年均递增19.4%,1990年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16.24%。从财政支农支出的结构来看,这一时期,支农支出增长的主要部分为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业基建支出,1990年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业基建支出占财政支农支出的比重已达73.74%,在财政支农资金分配使用结构中主要向扶持农业生产方面倾斜,扩大对农业生产领域的扶持范围。随着国家对农业基本建设投资的增加,云南财政对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也相应有所增加, “五五”时期投资为26 464万元;“六五”时期为27 951万元。主要是对“五五”前2年基本建设规模膨胀进行清理,停缓建了一批基建项目,从1979年开始相继在34个县建立了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培训、推广相结合的三结合中心。10年间先后投资了720万元,建成房屋面积4.4万平方米,建设基地20余公顷,恢复了农业生产机构,开始对一些干旱坝子进行调查,全面规划,因地制宜进行水利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如对有名的祥云干旱坝子全面开发利用水源,进一步引蓄外流域来水,兴建普棚水库和邵家水库,对现有工程积极配套,采取蓄、引、提并举,自流灌溉和喷灌相结合,在充分利用地表水的同时,开发地下水,控制水量增至1.3亿立方米,使全县有效灌溉面积增加到14 333公顷,水利化程度达到62%。同时对罗茨和姚安两个比较干旱的坝子采取了蓄、引、提综合措施,形成以水库为主体,库渠相连、河沟相通的灌溉排水系统,使水利化程度分别由原来的6%和13%,提高到84%和80%,干旱面貌大为改观。
“七五”时期财政对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为50 165万元,比“六五”增加近一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加大对农业水利化设施的投入,仅水利投资就达39 000万元,重点加大对松华坝水库、花山水库、引洱入宾工程等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全省新增水库331座,净增有效灌溉面积8.9万公顷,旱涝保收面积41 873公顷。这一时期,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和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共13 720万元,先后建设30个县(市)的商品粮基地,共新修沟渠944千米,排灌站310个,增加灌溉面积14 206.6公顷,改造中低产田地20.6万公顷。1990年省第五次党代会作出了用6年时间建成166.67万公顷高产稳产农田的决定,从1990年开始投资1 000万元建设高产稳产农田。
90年代以来,由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及扶贫攻坚工作的大规模开展,财政支农投入出现了新的变化趋势,这一时期,支农投入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1991—1993年财政支农支出从174 999万元增加到261 676万元,增长49.53%,年均递增14.4%,财政支农资金以较高的幅度维持了80年代末以来的高速增长势头,而且支农支出中各种支出基本趋于同步增长。二是1994—1999年财政支农支出进入了一个相对低速增长阶段,从1994年的283 426万元增加到1999年的365 858万元,增长29.1%,年均增长幅度为5.2%,1999年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9.68%。“八五”时期以来,全省采取了各项有力措施来夯实农业基础。随着农业投资渠道的多方拓展,改变了对农业投资基本上依靠政府投入的机制,引入了多种渠道筹集农业建设资金的方式,特别是“八五”时期实施了农业商品基地建设工程和滇西南农业综合开发工程,“九五”时期集中财力实施了“农业十大重点工程”,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坚持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建设了蒙自五里冲水库、昆明松华坝水库、“引洱入宾”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同时进行粮食自给工程、生态建设、商品基地、种子工程和全省166.67万公顷高产稳产农田建设,农业基础得到增强,综合生产能力有所提高。到1999年已建成156.51万公顷稳产高产农田;建成了库容为8000万立方米的曲靖花山水库、2.91亿立方米的昆明松花坝水库、4900万立方米的勐海拉达勐水库,投资建设了库容为8000万立方米的蒙自五里冲水库,新增总库容10.8亿立方米。建成了一批农田灌溉工程,如中甸金沙江提水灌溉工程,灌溉农田1 333.3公顷;引洱入宾工程,灌溉农田4 000公顷。全省农田水利化程度由1978年的34.4%提高到1999年的47%,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有所增强,农业发展进入综合开发阶段,基地化、规模化和产业化进程加快,促进了粮食生产连续登上新台阶。全省形成了烟、糖、茶、胶等优势产业,开发了以新产品为龙头的热带亚热带水果、花卉、蔬菜等新兴产业及一批与高科技和市场紧密联系的生物资源产业群,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